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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价格

时间:2023-02-14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湖州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价格

240元一年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思考论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思考论文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者的专业素质的培养,档案管理者应当具备一定的对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了解,能够有效管理信息化后的档案。

摘要:

21世纪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了,我国档案管理面临一次巨大的变革,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为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完善提供了契机,但同时也提出了挑战。目前,我国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严重阻碍了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本文就我国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如何进一步发展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传统的以纸质为媒介,通过人工录入方式进行的档案管理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要求了。我国档案管理只有实现转型,才能符合事业单位实际发展的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我国档案界已经有很多人开始探索实现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的有效途径了,真正实现这个目标任重而道远。

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

全球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使得大部分事业单位开始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但是效果不是很明显,在建设的道路上遇到了很多的阻碍。首先,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档案管理在一个事业单位的运行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档案定时的分类整理使得事业单位的工作变得清晰,同时也提高了资源的共享程度。然而,很多档案的使用者或者事业单位的领导者没有一个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清晰的认识,忽略了对单位档案管理的建设,资金投入过少使得档案管理的软硬件水平不能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过低。其次,我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有限,有效供给严重不足,在对信息资源进行采集加工的过程中出现过多重复劳动。目前,我国的档案开放比例很低,数据库容量少,巨大的信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最后,缺少符合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要求的系统,软硬件设备不能满足事业单位大量的档案信息的要求。

二、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方式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存在问题是正常的,可是我们不应该忽略问题的存在,反而应当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然后进行解决。为了更好地适应信息化的社会发展,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寻找问题根源并且进行解决,以便满足档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1.制定有效安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的作用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方便快捷完善的信息资源,为档案使用者提供最好的服务,其中很多内容是单位的秘密文件,所以应当制定一套有效安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来保证档案安全,消除虚假信息隐患。档案部门应当加大对内外网的检测,对上网的档案进行严格把关。同时档案使用者应当将使用情况进行及时的反馈,档案管理者也应该吸取档案使用者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2.加大对档案管理的软硬件设施建设

传统档案多为纸质资料,这为档案的采集、储存、保护带来极大的不便。与此同时,信息化的发展允许将大量的资料通过电子录入的方式进行储存,档案储存所需的空间变小,对档案的整理及存储环境的要求也变得简单。这就需要事业单位拥有一套完善的、功能全面的、容易操作的软硬件设备。

3.加强对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者的专业素质培养

由于信息化渗入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管理的范围也扩大了,因此对档案管理者能力的要求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者的专业素质的培养,档案管理者应当具备一定的对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了解,能够有效管理信息化后的档案。事业单位应该注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对其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对档案管理者进行专业能力的考核。

三、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档案管理的工作变得简单

由于传统档案以纸质资料为主,纸张容易变脆老化,对资料进行采集、整理、储存、保护的过程量太大。信息化之后,档案多以文字为主,管理人员通过建立电子网络平台,电子录入的方式即可实现对档案的收集整理,而且信息所占的空间变小,便于储存及管理,同时之后的档案管理工作变得简单易行,只需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即可。

2.档案使用者使用更加方便

过去使用档案需要档案使用者从大量的资料中找寻,工作量极大,找到自己所需非常的不容易。当档案实现信息化后,档案使用者通过网络输入关键词进行检索就可以从大量的资料中找到自己所要找的资料,同时使用者也不必亲自到档案室寻找,提高了档案信息远程化传输,极大地提高了管理以及办公的效率。

四、总结

随着信息技术的全面发展,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对档案管理的要求。档案管理只有进行改革,转变档案管理模式才能形成高效便捷的档案信息化管理。但是我国的档案管理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与其他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不能很好地满足大众的需求,因此,需要事业单位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完善,同时也需要计算机软硬件设计生产专业有效的档案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朱蕙宏.关于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探讨[J].大科技.2015.(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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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粟盛民.提升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法策略[J].东方企业文化.2013.(16):128-128,129.

[3]郄波.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策略研究[J].现代企业教育.2014.(14):71-71.

【摘要】

信息技术实现了事业单位数字化管理档案,为事业单位管理档案提供了许多便利。信息技术的应用也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形成新的环境,并面临新的问题。事业单位应结合档案管理信息化的特点,总结信息技术带来的影响,并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完善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关键词】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引言

随着档案管理工作量不断增加,传统档案管理的弊端不断显现,信息技术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信息技术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从纸质化向数字化转变,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但是,档案管理信息化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档案管理面临内外部威胁,档案管理工作也呈复杂化、多样化和个性化趋势发展,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也暴露出新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现状分析

随着计算机技术应用普及和信息技术发展,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设施日趋完备,为档案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但是,我国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投入不足

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程,档案管理系统需要随着信息技术不断更新而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也需要长期保证资金投入,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减少系统漏洞,保证档案管理系统的安全性。但是许多事业单位对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缺少科学认识,不愿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导致系统软件和设备长期未更新,信息化设备和技术无法完善,限制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档案管理系统存在许多的威胁。

(二)人员问题

档案管理信息化包括许多先进的技术,档案管理也应由专人技术人员负责。而许多事业单位认为档案管理信息化仅仅为纸质档案向电子档案转变,管理人员只需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即可。因而多数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多为自理老、传统档案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虽然这类管理人员具备过硬的档案管理能力,但是信息技术操作能力不足,无法满足信息化管理档案需要。如利用信息技术管理档案的能力不高,影响档案收集和存放,进而影响档案资料的准确性,使信息技术难以在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中得到发展。另外,信息化档案管理系统需要日常维护,对管理人员的计算机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缺少针对性

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极具专业性的工作,它需要以事业单位的情况为基础,才能保证档案管理系统发挥作用。但是部分事业单位忽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特殊性,根据“拿来主义”原则生搬硬套其它单位的经验,把其它部门档案管理方式应用于本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导致的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缺少针对性,浪费单位的资源。对影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并影响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

(四)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漏洞多

由于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对于档案信息化操作的各种手法及流程不熟,档案管理操作容易出现差错,导致档案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二、加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观念

事业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需要正确认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地位和作用,重视系信息化系统建设与投入,引进现代化管理设备,完善信息系统软件和硬件设施,保证档案管理设备齐全、充足,符合信息化管理档案工作要求。依据科学有序原则存放不同门类和不同载体的档案,方便日常查找使用,保证突发情况即使抢救档案。建立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还应建立规范化电子档案接受系统,方便对各类型档案进行数字化录入和管理,也方便事业单位实现电子化查询档案的全文信息,提供信息系统的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对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而言,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对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重点提高管理人员的计算机水平、信息化管理档案的工作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的人才。事业单位也需要从思想上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树立信息化管理档案的意识,让所有工作人员重视信息化档案管理以及信息化管理档案应注意的事项。最后,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工作人员自我提高的意识,主动完善技能,使个人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符合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

(三)加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

对于盲目套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行为,需要开发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的硬件设备与开发好适合本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应用软件工作同步进行,互相配合。如制定符合本单位发展的档案管理信息化总体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人才信息需求,建设符符合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需求的管理模式的,提高的档案管理系统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根据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需求变化而调整。

(四)制定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不仅是资金、人才投入,还需要建立一套符合本单位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流程,根据流程对档案管理工作加以规范和控制。如每个部门的日常工作流程涉及的信息、档案存在较大的差别,事业单位可要求各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信息资源库,方便部门内部档案和信息快速共享、流通,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快速查询获取目标档案,提高档案管理系统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减少操作错误,避免档案受损造成档案丢失。

三、结语

事业单位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抓住信息技术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的便利,积极推动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时事业单位也需要充分认识信息技术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的问题以及应用信息技术管理档案后产生的新问题,从软件和硬件设备、人员、管理制度多个层面分析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结合本单位情况完善的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发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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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杨鑫.关于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的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03:290.

[2]粟盛民.提升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法策略[J].东方企业文化,2013,16:128-129.

[3]张晓伟.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相关方法[J].科技传播,2015,21:142-143.

档案法中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定是什么

档案法中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定是根据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新档案法的颁布施行对不断加强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第四十二条 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第三十九条 电子档案应当通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络或者存储介质向档案馆移交。
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检测,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档案馆可以对重要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管。

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创建思路论文

服务外包是指某一机构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非核心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剥离出来,委托给其他机构完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产业链、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行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是指某一机构将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限制范围内的档案,通过市场、以合同方式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管理的行为。我国档案界有时也称之为档案中介服务。1992年浙江省建德市档案事务所、湖州市档案事务所成立,揭开了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建设的序幕,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然而,从整体来看,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市场普及程度(尤其是档案寄存服务的市场普及程度)远未达到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除了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尚可外,大部分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的规模较小,服务水平不高。[1]究其原因之一是,我国尚缺乏体系化的、成熟的法规标准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进行规范与指引,致使此行业长期处于无序发展状态。本文对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档案管理服务相关法规、标准进行梳理,并予以简要分析,以期对日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1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建设基本情况

1.1国家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未提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2011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下发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把制定《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列入档案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中,但据了解目前尚未真正启动此工作。2012年以来国家档案局连续印发了3个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直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即《国家档案局关于切实加强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化服务外包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档函〔2012〕103号)、《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托管中的安全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档函〔2013〕271号)和《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这3个规范性文件要求档案部门在开展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寄存服务外包过程中,采取相关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

1.2地方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我国许多地方出台的地方档案法规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尤其是服务外包企业(也称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做了相关规定。45个副省级以上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西藏未出台档案法规)颁布的档案法规(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有25个[2]对档案中介机构(实质上即是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做出了规定,约占53.3%。其中,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档案中介机构作了规定,约占66.7%;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有5个城市对档案中介机构做出了规定,约占33.3%。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吉林省档案条例》和《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在修订前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做出了规定,而在修订后则取消了这方面的规定。因此,目前北京、海南、吉林、山西、重庆、广西、青海、江西、湖南、江苏这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法规中没有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做出规定,约占33.3%。从条例内容来看,上述25个地方档案法规中涉及到人员素质的有12个,大多要求从事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涉及到业务范围的地方档案法规有7个,大多以列举的形式指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包括档案整理、鉴定、评估、咨询、寄存等方面;涉及到登记备案的地方档案法规有11个,大多要求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涉及监督指导的地方档案法规有9个,大多要求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企业需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涉及到法律责任的地方档案法规有4个,对违反规定从事档案服务外包活动的情形予以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另有1个地方档案法规规定其他相关部门应制定档案服务外包工作的管理办法。此外,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温州市、杭州市、宜昌市、佛山市等七个地方出台了专门的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这七个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大多包含如下内容:

(1)指出档案中介机构从事的是档案咨询、整理、保护、鉴定、评估、寄存、数字化、业务培训等有偿服务活动。

(2)规定从事档案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3)档案中介机构应当向当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定期进行复核。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备案情况,执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及业务水平,办公场所、设备设施,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其他合法合规等情况。档案中介机构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取消其备案登记。此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档案网站或者其他媒体及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名单。

(4)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必须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场所、设施设备;有相应的档案咨询、评估、鉴定、整理、寄存和数字化的资格和能力;配备档案专业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认为档案中介服务执业人员应当经过档案专业培训,有独立从事档案管理的业务能力;档案中介机构应具有两名以上档案专业人员,并有不少于一名取得档案中级职称;此外,档案中介服务执业人员应当在一个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

(6)保密条款、责任条款、签约条款和收费条款。

(7)惩罚和法律责任条款。除了上述共性的条款外,

部分地方的档案中介管理规定还根据档案中介机构的行业特点,做出了以下规定:

(1)湖南省规定了不能外包的范围,包括国有档案的鉴定、销毁;涉密档案的整理、数字化;法律法规禁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佛山市规定档案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和处理涉密文件档案、内部(工作秘密)或含有敏感信息的文件档案。

(2)湖南省、佛山市对档案库房提出了要求,指出库房应当满足建标103-2008《档案馆建设标准》、JGJ25-201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有关档案防护要求。

(3)杭州市指出应加强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市档案局应定期更新并公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信息。

(4)温州市、杭州市档案中介管理规定指出档案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规范、服务标准、执业人员守则,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入档案行业协会,接受档案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

(5)佛山市特别指出应当符合保密法规规定,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在档案服务工作中应明确保密责任,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应急机制,明确法定代表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重要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的保密职责。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档以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规定不得处理的文档;非涉密档案中介机构的工作场所、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信息设备均应符合相关保密管理要求。

1.3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情况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是,一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档案管理的软硬件条件和业务操作要求做出了规定,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宜或应遵守。例如,《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对于档案寄存服务企业进行档案库房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档案数字化服务企业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时宜遵循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档案整理服务企业的档案整理质量宜满足GB/T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13-1994《档号编制规则》和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等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正在制定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标准,一些地方也已出台有关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地方标准,例如,山东省地方标准DB31/T430-2009《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企业技术与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SZDB/78—2013《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共包括5个部分,目前已经送审,待发布)。这些标准对于我国制定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标准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2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建设现存问题

2.1法规标准建设总体上滞后于实践需要

自1992年以来,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迅速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据黄霄羽不完全统计,截止2012年全国共有376家档案中介机构。[3]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企〔2009〕20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等一系列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2012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提出“到2020年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数量比2010年翻两番”的工作目标。[4]2013年,杨冬权在全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上进一步提出“存量数字化”的要求。[5]这进一步推动了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但是,在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加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规标准较为落后。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针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只有少量规范性文件和部分间接相关的标准。地方层面,尽管已有许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这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大都停留在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少有涉及,可操作性不强。在执业标准、执业规则、技术手段等方面均处于不完善甚至空白状态。[6]由于缺乏专门的标准,发包方无法正确评价承包商的服务能力,无法科学筛选合格的承包商,无法有效监督承包商的业务操作;承包商不知道如何建立自己的业务操作程序,不知道从何提升自己服务能力。这导致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法律困境与安全漏洞。

2.2对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在前述25个副省级以上地方档案法规中仅有4个提及了档案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其他均无提及。一旦在外包过程中出现了档案丢失、损毁或泄密的事故,发包方大多只能被动承担后果,很难借助于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例如,笔者在调研时了解到,某综合档案馆在档案数字化项目实施中,与承包商发生商业纠纷,承包商威胁要将存有档案数据的硬盘带走。

2.3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素质要求不具体

目前,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低、流动率高。许多承包商聘用的一线员工大多只有高中学历,而相当一部分是实习生或临时用工。即便是承包商的业务骨干或项目经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也很少。整个行业中具有过档案学专业教育背景的员工极少。而且,绝大多数承包商对员工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这使得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现有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大多规定,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学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而对于从业人员是否应具有档案学专业教育背景、相关工作经验,是否需要接受相应的业务培训,以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等均无明确规定。

2.4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基础设施条件要求不严格

民营档案寄存服务商大多没有专业的档案库房,其库房多数由废弃工厂库房改建而成,而许多库房连基本的“八防”都做不到,[6]遑论满足《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的要求。但现有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对于档案库房及其保管环境的规定大都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例如《浙江省档案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只提出“从事档案中介服务的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符合档案管理的专业要求”,而何为“必要”,配备安保措施的要求和标准具体指什么,并未指明。[7]

2.5缺乏业务操作指南和服务价格指导

现有法规标准对档案管理外包业务操作缺乏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发包方和承包商之间的档案交接、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缺乏详细规定,容易造成安全漏洞和质量缺陷。例如,档案数字化扫描中,一些服务商一味追求提高速度、降低成本,造成一些材质脆弱、不宜使用高速扫描仪的档案被损毁。一些档案寄存服务机构采用传统的开架式按卷盒存放方式保存档案,工作人员可以看到卷盒上的敏感信息。而且,承包商业务操作主要依赖于自身经验,较为随意,各个承包商之间的业务标准不统一,将来发包方之间进行档案资源整合很困难。对于档案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不同承包商的报价相差很大,以数字化扫描为例,从0.1元一页到2元一页不等,各地区均无收费指南或收费标准,出现了部分小企业先以低价中标,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再试图加价的恶意竞争行为。

2.6法规标准执行力差

实践调研发现,一些地方虽已出台了有关档案中介服务的法规制度,但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例如,2008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但实际上截止2014年底也只有12家企业进行备案登记。这些年,在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反了相关档案或保密法规制度的事情,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很少予以依法罚处。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象多局限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基本处于中间地带,对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管理相对较少甚至疏于管理。

3对策建议

3.1加快国家层面的立法

建议在现有地方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定国家层面的针对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的行政法规。此类法规可包括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管理体制、设立条件、业务范围、人员素质、保管环境、服务收费、合同签订、操作要求、安全保密、法律责任、监管机制等内容。[9]通过国家立法,为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促进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在法制的轨道上快速、健康发展。

3.2完善现有地方法规制度

建议各地方补充、细化和完善现有涉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法规制度,特别增加以下内容:

(1)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要求;

(2)对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的要求;

(3)对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档案库房、仪器设备、档案装具的要求;

(4)档案管理服务承包商的业务操作程序和服务质量标准;

(5)发包方和承包商档案交接要求。

3.3出台相关标准指南

对于许多暂时不适宜以法规制度强制要求的领域,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档案行业标准。可以考虑出台《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总则》《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数字化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寄存服务》(此三者,国家档案局正在研制),以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则》《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价格参考目录》等标准或指南。

3.4借鉴国外有益经验

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历史悠久,行业成熟度比较高,建立了结构完备、会员广泛的行业协会,如国际文件与信息管理服务行业协会。PRISM制定了制定的一系列商业性文件中心的行业标准、指南和道德准则,包括商业性文件中心运营标准、建筑标准、灾备标准、保险及风险转移标准、载体设施标准等。[10]这些标准指南紧扣业务活动,操作性较强,基本涵盖了商业性文件中心的主要运营流程和业务环节,对我国制定档案寄存服务外包标准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3.5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第三方评估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档案服务承包商的监管力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辖区内档案管理服务外包承包商的执业信息,建立承包商诚信档案,定期监督、检查、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学发包。可由中国档案学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行业自律,以第三方身份进行承包商服务能力评估与认证。

如何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一、创新管理思路,借鉴现代管理理念
事业单位管理与企业管理存在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工作内容和效果评价层面,但在管理制度上存在较多的共通之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落后,从根本上来说在于管理理念的落后,主要领导干部的思维不进步,整个单位的管理水平便难以提高,无法跟上时代的新变化。因此,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升级优化,需要自上而下地创新管理思路,通过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些理念,有机地融入档案管理工作中,树立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机制,提高运行质量。
二、创新制度管理,加强法规落实和制度考核
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保障档案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基础。一方面,所执行的制度要具有先进性,事业单位应该对机构内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和淘汰优化,将陈旧刻板的管理制度进行改善,特别是档案管理制度,事关每一项具体工作,要求制度与实际工作要严密结合;另一方面,制度的执行必须科学、稳定,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制度的层面,电子档案的推行还缺乏足够的制度依托,单位内部的一些文件、制度等资料,在保存一部分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更多的是以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和归类。电子档案已经是大势所趋,但在制度层面,还缺乏对电子档案的管理优化,哪些资料可以仅保存为电子档案,哪些应该同时保存纸质材料,都要严格分类和履行。此外,如何保障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真实性,也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面临的重要挑战,解决这些问题并严格执行,需要加强督导和考核,确保档案工作不出现漏洞。
三、创新管理手段,数字档案实现普遍化
档案管理的优化还要考虑具体的执行层面,通过采用现代化的管理设备和信息技术,提高档案资料的归集、查阅和管理水平。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信息化建设,建立重要档案及时申报备案、普通档案定时备案、历史档案积极挖掘的基本工作手段,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充实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丰富程度。以档案的保管形式为例,纸质档案是传统手段,但数字档案是当前的主流手段,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确保互补性和安全性,是档案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实际工作中必然会出现多种偏差,一些资料的处理情况不尽如人意,甚至出现大量资料重复备案、个别资料难以查阅的情况。因此,将数字档案管理水平提升到战略层面,成为纸质档案同等重要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四、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加强档案管理专业培训
要实现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优化,就不能忽视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通过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来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技能和专业性,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传统与现代两种档案管理方式。与此同时,还要注重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可以尝试员工轮岗制,即为员工提供外出培训的机会,提高工作人员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使其明确自身职责,以此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科学、顺利地开展。
五、创新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的管理体制
确保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正常进行,离不开软硬件设备的大力支持。事业单位应当在充分结合档案管理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对单位所要用到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做好相应的配置与更新工作,以便减少对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最近几年里,随着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日益完善,事业单位逐渐将目光放在了档案管理的风险上面,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力度,尽可能减少发生技术性的失误而造成成本的过度浪费。
对档案信息要进行统一化管理,同时还要在这个统一管理的基础之下,建立一定的分散式系统,这才是促进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最理想模式。要想加强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成立专业的专家咨询小组,这些专家成员可以在一起讨论协商,经过讨论才能提出关于加强档案管理的长期发展目标,制定出与之相关的标准和方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提高经费的预算水平,尽快解决好重大的问题,为提高档案管理决策水平建立一定的制度保障。

浅谈事业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

事业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
档案数字化建设有助于实现事业单位事务自动化,提高事业单位业绩评价水平和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服务成本,对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深入探讨了如何加快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数字化服务、加快数字化建设步伐、加强OA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也进入信息化时代,为其发展提供了罕见的机会,信息化建设有助于实现事业单位的办公自动化,提高事业单位的业绩评价水平和工作效率本文将讨论如何加快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各事业单位,应设立单位领导人、分管领导人副领导人、各科相关领导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明确领导人责任,实行成员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具体适当性,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环境负责人。与此同时,将信息化工作作作为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评价,与其他工作一起配置、组织和评价。另外,建立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网络,形成分管领导负责、办公主任具体负责、各科合作共管的三级信息化建设管理网络。
二、创新信息化服务事业单位的员工必须在信息化背景下勇于释放思想,勇于创新信息化服务观念。充分利用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深入拓展信息利用渠道,同时改进事业单位信息披露的宣传方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其次,信息价值的真正有效发挥必须基于安全,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离不开安全。但是,现在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系统瘫痪、黑客入侵、信息失密、病毒泛滥等现象,严重威胁信息安全,必须加强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一是网站安全问题的整改。对本网站存在的安全危险,要求立即与网站开发维护对接,进行安全危险的整改和漏洞的修补,将整改情况反馈给上级部门和公安局网络监督部门。二是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自我调查。各事业单位应对使用中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安全自我调查,整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一整改。三是落实基层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各基层部门应开展自我调查和整改,要求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做好相关安全管理。上级部门可随时进行系统后台检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各部门安全措施落实。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事业单位应根据统一性、系统性、完整性整体要求,加强四项措施,开创信息化建设新局面,为促进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从精益管理开始,抓住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信息化制度的废弃、改革、立足,逐步建立制度管理人、程序管理的信息化工作管理平台,完善信息化工作流程,深化信息化基础管理,实现信息化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安全运输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和应对联动机制,提高应急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各业务和办公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
二是从信息化科学计划开始,抓住计划执行和水平提高。事业单位必须学习先进单位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方法和典型经验,重视统一设计和项目推进,科学系统制定信息化发展计划,确保计划方向的一致性、目标的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和结构的完整性,提高信息化工作的实用性和创新性。同时,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抓住计划落地实施,确保信息化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以信息化管理基础设施下手,搞好运维管理和互联网建设工作中。机关事业单位应秉着统筹协调“建、管、用”的标准,再次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建设资金投入幅度,做好信息化管理网络升级更新改造工作中,做好运维管理,有目的性地清除常见故障安全隐患,减少运维管理成本费。
四是以进行信息化管理学习培训下手,搞好信息化管理队伍管理工作中。机关事业单位应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化管理工作中团队的专业能力水准,在各底层单位设定做兼职信息化管理技术人员,进行数次信息化管理运用和专业技能学习培训,提升 信息化管理团队的业务水平和技术实力,并由点到面提升 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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