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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行政档案管理

时间:2023-03-07 作者:中博奥 来源:网络 点击量:

  监理单位行政档案管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单位行政档案的管理,保存重要的行政档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理单位行政档案包括:

  (一)行政规章制度文件;

  (二)行政审批文件;

  (三)行政执行文件;

  (四)行政处罚文件;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

  (六)行政许可文件;

  (七)行政合同文件;

  (八)行政统计文件;

  (九)行政调查文件;

  (十)行政记录文件;

  (十一)行政报告文件;

  (十二)行政财务文件;

  (十三)其他行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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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监理单位行政档案管理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设立行政档案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第四条监理单位行政档案应当按照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并建立档案目录,设置档案编号,便于检索查阅。

  第五条监理单位行政档案应当分类保存,重要档案应当妥善保管,经常使用的档案应当定期检查,及时补充,防止遗失或损毁。

  第六条监理单位行政档案应当定期归档,归档时应当进行清理整理,报送有关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归档到档案室,并建立档案索引。

  第七条监理单位行政档案应当定期检查,对档案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及时修改和补充,以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

  第八条监理单位行政档案应当定期备份,以防止档案遗失或损毁。

  第九条监理单位行政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保密期限,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条本办法自施行之日起执行。

  监理单位应当将什么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当将下列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二、监理单位工作要求

  1.独立性:咨询企业与建筑承包人或器材制造商不能互为股东或合伙人。

  2.专业能力:拥有能够胜任委托项目的专家和管理该项目的专门人才。

  3.工作业绩和经验:具有从事咨询工作的经验,并要通过某些具体项目所取得的成效来说明。

  4.声誉:在同行和业主中的声望。即对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成效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三、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不同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不同的建筑工程监理业务。

  (一)甲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甲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二)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三)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建设监理档案暂行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行政档案管理

  为了系统完整地的保存和科学地管理我所的建设监理档案,根据本所《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设监理档案,是指我所在对受托建设项目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照片、音像记录等技术文件的总称。是我所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也是我所对监理的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和科学控制的真实记录。它对我所的业务拓展和进一步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所监理部移交;二是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三条监理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责任人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将根据本办法整理的监理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监理部,由监理部进一步编目、组卷、装订并保存。只有合格地完成了归档工作,项目的监理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第四条为便于监理档案的编制和查阅,监理文件的分类和编码统一规定如下:每一份监理文件均采用一组九位代码来表示,例如:

  D J 2 0 1 0 2 0 1

  第1位:D含义是“档案”类,以区别于“图书”“资料”;

  第2位:填写字母J或S。J含义是“建筑安装工程”;S含义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3位:表示文件的大类,以数字来表示。“1”代表工程准备阶段文件;“2”代表监理文件;“3”代表施工文件;“4”代表竣工图;“5”代表竣工验收文件;

  第4、5位:表示文件的小类,以阿拉伯数字编码。编制人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的附录A《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附录A)的顺序编号;如“立项文件”为1、“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为2等等。

  第6、7位:表示文件属类,是小类项下的分项,依照附录A中“○”的数字编写,如不划分属类时可分别填写“0”、“0”。

  第8、9位:为文件流水号。

  本例代码含义为:建筑安装工程挡案—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一份。

  第五条一切依法监理的证明文件和监理质量的证明文件及作为监理成果的结论性文件,均应属于归档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2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3勘测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

  5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6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7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9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开工/工程暂停令;

  10测量核验资料;

  11工程进度计划及控制资料;

  12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查、试验资料;

  13施工试验资料;

  14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资料;

  1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6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支付证书;

  1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往来函件;

  18各种报验申请表;

  19监理日记、监理月报;

  20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文件;

  21检验批、分项(子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资料;

  22索赔文件资料;

  2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5监理工作总结;

  26鉴于每个项目具体情况不同,归档资料不一定都如上所列齐全,但绝不能少于附录A中规定监理单位应保存的文件内容。

  第六条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其幅面尺寸为A4幅面。

  第七条监理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密级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监理档案应有专人保管;监理档案的到期销毁必须经所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造册,由指定人员见证销毁。

  第九条外单位来所查阅或复印档案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所主管领导批准。有密级的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工作需要确需借阅时,须经所主管领导批准。

  如何做好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各环节工作

  监理单位行政档案管理

  监理过程实质上是信息资料管理的过程,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监理资料管理是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的重要工作,是监理工程师依据工程项目目标实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信息资料管理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管好用好监理信息,能够促进监理工作的开展,对搞好监理工作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在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都配备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监理资料管理工作。下面根据本人在参与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管理的实践,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监理信息管理的目的及内容

  信息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储存、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信息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使决策者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更好地指导工程建设。

  信息管理的内容包括文件、档案、监理报表及计算机辅助文档等。文件信息主要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工程前期有关文件、设计变更及工程内部文件。档案信息主要是在各种文件办理完成后,根据其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等分类整理,根据文件的作者、内容、时间和形成的自然规律等特征组卷。

  监理报表信息主要有开工报表、监理工程师检查记录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质量管理用报表、计量与支付用报表及工程进度用表。这些表格是监理工程师常用报表,反映了监理工作的开展及工程进展情况,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监理信息资料的特点

  1.监理信息来源的广泛性。监理信息资料来自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以及建立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来自设计、招标、实施等各个阶段的各个单位乃至各个专业;来自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各个方面。如果信息收集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必然影响到监理工程师判断和决策的正确性、及时性。

  2.信息量大。由于监理信息资料牵涉面广、协作关系复杂,使得监理工作涉及大量的信息。监理工程师不仅要了解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而且要掌握工程建设各个方面的信息。既要掌握计划的信息,又要掌握实际进度的信息,还要对他们进行对比分析。

  3.动态性强。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监理工程师实施的控制也是动态控制,因而大量的监理信息都是动态的,这就需要及时的收集和处理。

  4.有一定的范围和层次。业主委托的范围不一样,监理信息也不一样。工程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很多信息,但并非都是监理信息,只有那些与监理工作有关的信息才是监理信息。不同的工程项目,所需的信息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另外,不同的监理组织和监理组织的不同部门,所需的信息也不同。

  5.信息的系统性。监理信息资料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形成的,与监理活动密切相关。而且,监理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以及反馈是一个连续的闭合环路,具有明显的系统性。

  三、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的重要性

  1.监理信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的记录,是监理在工作中可查询的文字依据,是对工程评估验收的依据。

  项目建设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每天都发生各种各样的情况。在监理工作中,大量监理记录包括质量记录、工程计量、工程款等渗透到监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及时将这些监理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形成文字的资料是监理工程师进行目标控制的基础和客观依据。监理工程师充分利用监理资料解决矛盾,处理纠纷,协调各种关系,促使目标的实现。

  监理信息的收集就是将监理工作中发生的原始数据收集起来,是重要的基础工作。因此,一定要尽可能的全面,尽可能的准确。资料的整理是将收集到的原始数据、资料经过科学、系统的整理、归档,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形成文字的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需要及时提供。

  监理工程师就可依据这些资料迅速地作出判断,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实践证明凡经过科学、系统整理提供给监理工程师的信息资料就能较好的对问题作出准确的判判;相反,提供给监理工程师的资料杂乱、零散,监理工程师就难以对问题作出准确的判断,更谈不上作出准确的决判。

  合同管理是贯穿监理工作始终的一项中心任务,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或工程完工后,往往会出现一些争议的问题。如经业主同意补签的工程计量,往往承包单位报的量偏大而且提供的依据不足,此时监理根据平日在监理日志或监理检测记录、监理通知、监理旁站记录等记载可以较准确的提供依据,作出合理的审核结果。

  同样,对一些问题的描述也可通过查询监理资料作出较全面准确的评价。当然,监理最终的质量评估报告的结论意见,一是依据施工单位自检结果和监理抽检结果,二是通过专业检测,试验单位提供的检测数据,三是对施工过程控制的评价。其中一、三都是依据监理资料提供数据、文字的记载得出的结论。

  2.监理资料是工程在交付试验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8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月10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信息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行为表现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南京市城建档案馆、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广州市城建档案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苏文、周健民、周汉羽、蔡艳红。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2立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的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说明:2.0.13对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有两方面含义:

  一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二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3基本规定

  3.0.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3.0.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5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4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4.1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4.1.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说明:4.1.1此条款为确定归档范围的基本原则。

  4.1.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说明:4.1.2对《建设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中所列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各城市可根据本地情况适当拓宽和缩减。

  4.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2.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说明:4.2.2监理文件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29-2000)编制;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及其竣工接收文件在建设部印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城建[1994]469号)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及其竣工验收文件在建设部没有作出规定以前,按各省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图的编制应按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执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应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94)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2.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2.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2.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2.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4.2.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示例如下(图4.2.8):

  3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峻工图。

  4.2.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5工程文件的立卷

  5.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1.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说明:5.1.1此条款为立卷的基本原则。

  5.1.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5.1.3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3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4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5峻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1.4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5.2卷内文件的排列

  5.2.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体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5.2.2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2.3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5.3案卷的编目

  5.3.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5.3.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蓁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面之前。

  5.3.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说明:5.3.3案卷备考表的说明,主要说明卷内文件复印件情况、页码错误情况、文件的更换情况等。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可不必填写说明。

  5.3.4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D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3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4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馆填写。

  5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提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6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式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7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见附录A。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9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说明:5.3.4城建档案馆的分类号依据建设部《城市建设分类大纲》(建办档[1993]103号)编写,一般为大类号加属类号。档号按《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 50323-2001)编写。

  案卷题名中“工程名称”一般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单位工程名称。

  编制单位: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单位一般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一般为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文件的编制单位一般为监理单位;施工文件的编制单位一般为施工单位。

  5.3.5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5.4案卷装订

  5.4.1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5.4.2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5.5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5.5.1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1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20、30、40、50mm。

  2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一般为20-30mm。

  3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5.5.2案卷脊背

  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式样宜符合附录E。

  6工程文件的归档

  6.0.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详见附录A。文件材料的质量符合4.2的要求。

  2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6.0.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6.0.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6.0.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6.0.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0.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附录A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7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7.0.1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0.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7.0.3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7.0.4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7.0.5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7.0.6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另《工程资料分类表》接下页——发给你"消息"里了————

  监理单位归档的资料需要哪些?

  监理资料归档整理要求

  一、监理资料的分类

  (一)分类整理原则

  分类有序、规范完整、科学系统

  (二)监理资料的分类要求

  1、监理资料按归档要求分为四册十二卷,如下:

  第一册(1)基础卷(2)综合卷

  第二册(1)进度卷(2)材料报验卷(3)施工报验卷(4)付款卷

  第三册(1)施工单位联系单卷(2)B表卷(3)监理工程师原件卷

  (4)月报、纪要、登记、其他卷(5)C类表卷

  第四册(1)监理日记卷

  二、各类资料内容

  (一)基础卷

  1、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提出的材料:

  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技术资料

  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文件

  ③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④施工总包单位资质证书等资料(含总包施工人员资质资料)。

  2、按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材料(副本)

  ①监理招投标文件(含监理大纲)

  ②监理合同

  ③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④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及岗位证书(含人员一览表)

  ⑤监理人员项目手册

  ⑥主要监理设备资料(含设备明细表)

  (二)综合卷

  ①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专题报告

  ②A1工程开工报审表(附件)

  ③A3.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附资质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

  ④B10监理工作总结

  (三)进度卷

  ①A2.1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附件)

  ②A2.2延长工期报审表(附书面证据材料)

  (四)材料验收卷

  ①A3.2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附清单和质量证明文件)

  (五)施工验收卷

  ①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查意见)

  ②A3.3工序质量报验单(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③A3.3工序质量报验单(通用)(□□质量验收记录表)

  ④A3.5施工测量报验单(附测量记录、测量复核、计算书(图)等)

  ⑤A3.6混凝土浇筑报审表(附混凝土浇筑方案报审表及审查意见)

  ⑥B11旁站监理记录表(附工程抽查记录)

  ⑦A7工程竣工报验单(附竣工资料、自评报告)

  (六)付款卷

  ①A4.1工程计量报审表(附工程计量记录清单和说明、签证认可证明文件、工程变更单)

  ②A4.2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附证据文件和说明、索赔计算书和清单)

  ③B8工程款支付证书(附完审计量清单和说明,A4.3工程款支付申请及审查意见书)

  (七)施工单位联系单卷

  ①A8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附报审资料)

  (八)B表卷

  1、工程资料

  ①图纸会审记录

  ②A9工程变更单

  ③B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监理管理资料

  ④B12监理规划

  ⑤B13监理实施细则

  (九)监理工程师函件卷

  ①C1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附:对应回复单)

  ②B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类)(及对应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类)》A5)

  ③B3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报审表》A6)

  ④B4监理工程师备忘录(附:对应回复单)

  (十)月报、纪要、登记、其他卷

  ①B5监理月报

  ②B6________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

  ③来文登记表

  ④发文登记表

  ⑤资料管理台帐

  ⑥其他(含上级及外部来文、内部性文件)

  (十一)C类表卷

  ①C1建设单位通知单

  ②C2建设单位联系

  第四册13、监理日记卷

  (十二)B7监理日记()

  3、各卷资料整理要求

  (1)应按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建立分卷

  (2)各卷(或分卷)应建立封面、目录(或管理台帐)

  (3)分卷资料应按资料收发或编制顺序有序编号排列。

  (4)卷内容与其他卷内容有交叉而不宜归为一卷内时,应建立目录并注明其检索位置。

  (5)对于无归档要求的资料,原件应返还原提交单位存档,监理仅留存复印件,但应对复印件与原件核实一致,并加盖红章后,简装成附卷移交档案室暂存。

  (6)各卷厚度不大于40mm,暂存附卷简装原则不受此限。

  4、资料管理期限要求

  (1暂存:是指保存期在5年以内。(2)短期:是指保存期在20年以内。(3)长期:是指保存期等于工程使用寿命期内。(4)永久:是指需永久保存的。

  监理资料归档具体需要一些什么文件啊!

  建设工程信息的加工、整理、分发、检索和存储

  (一)信息的加工、整理

  信息的加工主要是把建设各方得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鉴别、选择、核对、合并、排序、更新、计算、汇总、转储,生成不同形式的数据和信息,提供给不同需求的各类管理人员使用。

  (二)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存储流程

  信息处理包括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存储。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存储流程是信息系统流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信息的分发和检索

  信息在通过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类加工处理产生信息后,要及时提供给需要使用数据和信息的部门,信息和数据的分发要根据需要来分发,信息和数据的检索则要建立必要的分级管理制度,一般由使用软件来保证实现数据和信息的分发、检索。

  (四)信息的存储信息的存储一般需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各类数据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在一起,组织的方法一般由单位自定,但要考虑规范化。

  (03)73.建设工程的信息处理包括信息的(b、c、e)。

  a.收集b.加工

  c.整理d.检索

  e,存储

  第三章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

  第一节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概念与特征

  (一)建设工程文件概念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document)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二)建设工程档案概念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archives)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三)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组成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

  (四)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载体

  (1)纸质载体:以纸张为基础的载体形式。

  (2)缩微品载体:以胶片为基础,利用缩微技术对工程资料进行保存的载体形式。

  (3)光盘载体:以光盘为基础,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工程资料进行存储的形式。

  (4)磁性载体:以磁性记录材料(磁带、磁盘等)为基础,对工程资料的电子文件、声音、图像进行存储的方式。

  (五)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特征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有以下方面的特征:

  1.分散性和复杂性

  2.继承性和时效性

  3.全面性和真实性

  4.随机性

  5.多专业性和综合性

  (六)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共5大类执行。

  (03)37.下列不属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是(d)。

  a,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评估文件

  b.勘察设计单位提交业主的成果资料

  c.监理文件

  d.法律法规文件

  (04)39.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c)。

  a.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b.是指工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c.由建设工程文件和建设工程档案组成

  d.由建设工程文件、建设工程档案和建设工程资料组成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涉及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以及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于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puttingintorecord)有三方面含义: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3)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将汇总的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向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例题:对于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puttingintorecord)含义是[]

  a.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b.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c.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d.建设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e.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将汇总的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向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答案:a.c.e

  解析:对于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puttingintorecord)有三方面含义: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3)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将汇总的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向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监理单位职责

  (1)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3)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编制的监理文件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监理档案部门需要的监理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例题:监理单位职责是[]

  a.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b.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c.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

  d.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e.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

  答案:a.b.d.e

  解析:监理单位职责

  (1)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3)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编制的监理文件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监理档案部门需要的监理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四)施工单位职责

  (1)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工程项目的施工文件应设专门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2)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承包单位应保证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3)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进行工程档案的组织、编制工作。

  (4)按要求在竣工前将施工文件整理汇总完毕,再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编制的施工文件的套数不得少于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但应有完整施工文件移交建设单位及自行保存,保存期可根据工程性质以及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确定。如建设单位对施工文件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约定。

  (五)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接收和保管所辖范围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和有关资料。

  (2)负责对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有关城建档案法规的实施。

  (3)列入向本部门报送工程档案范围的工程项目,其竣工验收应有本部门参加并负责对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04)40.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是(b)的职责。

  a.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b.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c.建设单位和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d.监理单位和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与组卷方法

  三、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与组卷方法

  (一)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一般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x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所出图纸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灿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11)工程档案资料的缩微制品,必须按国家缩微标准进行制作,主要技术指标(解像力、密度、海波残留量等)要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质量,以适应长期安全保管。

  (12)工程档案资料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13)工程文件应采用打印的形式并使用档案规定用笔,手工签字,在不能够使用原件时,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处。

  (04)41.若某一案卷内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有短期和长期两种,密级有机密和秘密两种,则该案卷(a)。p32

  a.保管期限为长期,密级为机密b.保管期限为长期,密级为秘密

  c.保管期限为短期,密级为机密d.保管期限为短期,密级为秘密

  四、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一)验收

  (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分类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3)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或一些特大型、大型的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和验收,必须有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参加。

  (4)为确保工程档案的质量,各编制单位、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要对工程档案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编制单位、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必须进行签字或盖章。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一律退回编制单位进行改正、补齐,问题严重者可令其重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交工验收。

  (5)凡报送的工程档案,如验收不合格将其退回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责成责任者重新进行编制,待达到要求后重新报送。检查验收人员应对接收的档案负责。

  (6)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最后验收。并对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移交(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2)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3)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写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4)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档案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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