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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档案整理(建设单位档案整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3-03-07 作者:中博奥 来源:网络 点击量:

  建设单位档案整理

  (一)依法治档,增强项目档案意识,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从动态和静态两方面记录、反映了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是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是项目建设、管理、生产(运行)、维护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同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的重要凭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也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及相关单位都应当以对国有资产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切实将档案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纳入项目质量领导责任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各基本建设项目都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建设项目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该建立档案工作集中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项目档案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对项目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及提交档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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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档案工作要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坚持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三同步”是我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

  一是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就应及时建立档案工作,加强对前期阶段产生的文件材料的管理,在建设合同中要明确提出对文件材料的编制、整理及提交的具体要求。

  二是在检查落实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同时检查落实档案工作的情况。

  三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工程档案情况,在竣工阶段,必须按要求认真进行项目整套竣工档案资料的汇总、编制、整理工作。要按国家要求组织竣工档案资料的专项验收。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保证项目档案工作质量的前提。各基本建设项目都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文件、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必须建立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及归档责任人。建设项目单位还应编制档案分类大纲,以指导竣工档案的编制、整理工作。

  (四)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编制好竣工图

  竣工图是整套竣工档案的核心,它真实地反映了工程竣工时实际状况,是项目生产(运行)、维护和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确保竣工图质量。竣工图必须准确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做到图物相符,数据准确,签署完备。

  (五)把好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关

  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是项目生产(运行)、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

  每项基本建设项目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工作。对于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竣工图或档案资料存在重大缺陷的项目,不能给予验收。

  各基本建设项目单位都要以对国家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每一项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都有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资料,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档案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各项目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档案局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履行好对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指导、监督职能。市档案局将在适当时候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nbsp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2立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的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基本规定

  3.0.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3.0.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5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4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4.1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4.1.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4.1.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4.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2.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2.3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2.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2.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2.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2.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4.2.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示例如下(图4.2.8):

  3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峻工图。

  4.2.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5工程文件的立卷

  5.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1.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5.1.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5.1.3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3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4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5峻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1.4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5.2卷内文件的排列

  5.2.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体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5.2.2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2.3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5.3案卷的编目

  5.3.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5.3.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蓁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面之前。

  5.3.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5.3.4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D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3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4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馆填写。

  5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提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6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式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7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见附录A。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9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5.3.5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5.4案卷装订

  5.4.1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5.4.2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5.5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5.5.1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1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20、30、40、50mm。

  2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一般为20-30mm。

  3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5.5.2案卷脊背

  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式样宜符合附录E。

  6工程文件的归档

  6.0.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详见附录A。文件材料的质量符合4.2的要求。

  2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6.0.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6.0.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6.0.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6.0.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档。

  7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7.0.1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0.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7.0.3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7.0.4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7.0.5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7.0.6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附录A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序号归档文件保存单位和保管期限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城建档案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永久√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永久√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永久√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永久√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永久√

  6专家建议文件永久√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长期√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永久√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永久√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长期√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永久√

  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永久√

  6国有土地使用证永久√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基本规定

  3.0.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移交。

  3.0.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5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归档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加显现。面对新形势下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新要求,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勇于创新,服务大局。那么,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归档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一、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接收归档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识不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五方责任主体普遍存在“重建轻档”思想,对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缺乏较高认识,意识不到工程档案与工程质量的重要关系,因而未健全相应的工程档案管理体制。

  (二)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滞后。

  城市重点建设工程大部分是带有政府目标考核性质或关系重大民生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周期紧,建设单位在建设任务重的情况下,基本上是先进入建设程序,相应的工程档案管理体制并未同时建立,没有设置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建设过程中工程档案的收集,工程建设与档案记录严重不同步,也未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对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也不能及时跟进工程档案的监督指导。

  (三)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质量问题。

  客观地讲,重点建设工程规模较大,分部分项多,产生档案的部门多,且内容复杂。由于建设单位不重视档案的归档整理,没有安排专人来负责协调配合,容易造成档案零散,签证手续不全,档案记录不同步等问题,更谈不上集中整理归档;同时,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城建档案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监督,势必造成竣工后整个工程档案不完整、系统,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管理过程。

  (四)不能及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一方面,由于项目建设单位未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在建设过程中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无法进行跟踪管理,及时进行监督指导,竣工综合验收前,建设单位也未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项目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直到后期移交时,才暴露出归档质量问题,如工程档案缺项多,原件遗失,签章不完善等,不符合档案移交报送要求,建设单位不得不又花费大量时间重新补齐完善各项手续,人为延迟了工程档案的移交周期;

  另一方面,重点工程项目不少是政府投资性项目,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决算审计,出审计报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待完善审计报告后再移交工程档案,时间周期又被拖延。

  建设单位档案整理

  二、强化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归档措施

  为加强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归档工作,有效促进工程竣工档案及时完整地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从以下几个环节强化管理措施。

  (一)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按照《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并借鉴省内各地城建档案馆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归档管理的经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到城建档案部门备案,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档案移交范围、要求、时间及责任,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项目建设工程档案。此项措施,有利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提早介入,全面了解项目建设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制。督促建设单位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保证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将各部门产生的档案资料及时归档;落实建设工程的资料员,资料员应是专业人员,定人定岗,且持证上岗。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与城建档案部门对接,便于城建档案部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档案质量的监督指导。

  (三)城建档案部门应加强跟踪和监督指导。城建档案部门要主动介入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跟踪和监督指导,通过宣传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典型事例,强化建设工程各部门对工程档案的重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监督工程建设与工程档案记录的同步到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和质量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确保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归档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四)规范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内容和质量。为提高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进馆质量,我们不仅按照《建设工程竣工文件归档内容及质量要求》的规范指导工程档案的收集,而且重点针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专门制定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文件归档内容及质量要求》《政府投资建设市政道路工程竣工文件归档内容及质量要求》,用以指导建设单位提高档案收集归档效率,确保后期移交进馆档案质量。

  为配合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对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特别要求建设单位将建立的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原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和考证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管理。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内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前,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申请进行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预验收,通过预验收提前反映竣工档案的质量问题,提早整改完善。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严格执行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将项目档案移交纳入建设工程备案制管理环节,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档案经审查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须查验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否则不予以办理备案手续。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如果只是缺决算审计报告,在建设工程其他档案均符合进馆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可让建设单位先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手续,缺的审计报告由建设单位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以免时间上的拖延造成建设工程档案的散失。通过有效的行政强制措施,确保工程档案及时完整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方法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

  那么,下文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方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围

  建设单位档案整理

  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1)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2)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3)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二、城市建设档案报送期限及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撤销单位的工程建设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

  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5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档案管。

  违反城建档案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2)涂改、伪造档案的;

  (3)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建设单位需要移交的工程档案如何整理?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立项文件;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4、招标文件;5、开工审批文件。

  (二)施工文件

  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

  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2、地基处理记录;3、工程图纸变更记录;4、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5、施工实验记录;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7、施工记录;8、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水电、暖通、空调、消防、燃气工程

  1、一般施工记录;2、图纸变更记录;3、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5、施工试验记录。(三)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2、监理月报、会议纪要;3、监理通知;4、监理总结。(四)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竣工总结;

  2、竣工验收记录

  a)竣工图(给排水、结构、水电、装饰、暖通、消防、燃气、电梯等);

  b)声像材料(照片、录像、光盘等)。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形成、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第三条本市的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障其与城市建设需要相适应。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建设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各分局(以下简称各分局)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依法行使监督和指导职权。

  第五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全市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市建设档案,对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和利用。

  各分局城市建设档案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城市建设档案专业知识,并按照规定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形成、编制、整理、归档城市建设档案的实际情况,设置专门的档案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并收集齐全和安全保管本单位的城市建设档案。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编制,并经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或者各分局城市建设档案机构(以下统称城市建设档案馆)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编制城市建设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档案馆编制。

  第九条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下列城市建设档案:

  (一)城市建设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包括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市政、环卫、公用、园林、人民防空等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二)建设工程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文件及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建设基础资料。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齐全、准确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原件。

  第十一条本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地下交通、人民防空等专业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向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现状图和资料。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档案,应当在普查、补测、补绘结束后6个月内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

  第十二条停建、缓建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

  建设单位被撤销的,应当及时整理城市建设档案,通知并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保管。

  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变动时,原建筑物、构筑物产权人保存的城市建设档案必须随同产权一并移交给新的产权人保存,也可以在城市建设档案馆寄存。

  第十三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各分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按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对建设单位城市建设档案形成、编制、整理、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国家和本市重点工程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整理、归档工作应当指派专人进行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市建设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按照规定查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情况。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对接收进馆的城市建设档案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

  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建设档案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配置适宜保管、利用城市建设档案的专门库房和必要设施,采用先进技术,防治有害物质,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修复。

  第十六条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确定城市建设档案保管期限以及应当保密的密级。

  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定期对保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列出销毁清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对具有密级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利用,以及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收集整理建设工程档案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一)内容齐全、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二)竣工图应当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章手续完备;

  (三)归档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是原件或者副本;

  (四)按照有关规范整理立卷,使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专业主管部门统一规格的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和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档案装具;

  (五)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形成准确的竣工测绘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绘图;

  (六)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收集、整理建设工程档案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应当遵守的规定是:

  1、内容齐全、真实、准确,与工程实物相符合;

  2、竣工图应当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章手续完备;

  3、归档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是原件或者副本;

  4、按照有关规范整理立卷,使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专业主管部门统一规格的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和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档案装具;

  5、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形成准确的竣工测绘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绘图;

  6、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档案管理

  1、首先必须制定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制定工程资料整编方案

  制度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坚持持证上岗,明确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施工管理人员记录的工程资料内容,以便资料员收集索取。

  工程资料整编方案是工程资料整理的依据,如在方案中要明确各施工检验批的划分数量、各种材料的检验批次、检查点数、个施工工序的检查验证部位,以便工程资料记录整理与工程实际施工相符合。

  2、必须及时做好工程资料记录和收集

  工程资料室施工项目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真实记录。因此要求各种资料必须按照施工的进度同步及时收集、整理。

  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程资料,负责对质保资料逐项跟踪收集,并及时做好分项分部质量评定等各种原始记录,使资料的整理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

  做到内容连贯。

  工程前期要及时收集工程前期资料,如中标通知书,定线成果报告、地质勘察报告、各种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由于及时收集资料,待工程竣工时,才不会出现缺少资料的情况。施工过程中,现场的施工管理技术人员要将当天施工项目的资料及时做出来,不能堆积到一起再做,这样就会造成资料遗漏或者错误。

  项目部指定专人每个月将各个在建项目的资料统一收集检查,即使有漏项缺项的情况,也能及时加以补充,能及时发现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及时得以纠正。工程收尾阶段,要及时收集建设单位各种安全使用功能验收检测资料,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室内环境检测资料、沉降观测资料、电梯验收资料、节能检测资料等。及时收集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勘察单位的地勘处理变更,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检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各分包单位的资料等。

  3、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真实性是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灵魂。不真实的资料会把我们引入误区。必须坚决杜绝对原始记录采用“后补”造假的做法,否则,一旦工程出了质量问题,不仅不能作为技术资料使用,反而造成工程技术资料混乱,以致误判。

  同时也不能为了取得较高的工程质量等级而歪曲事实。

  资料的整理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

  准确性是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核心。

  分部分项要划分准确,数据计算要准确,不能随意的填写。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填写应该规范化,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在资料中不能出现涂改现象。

  资料所用的表格要统一,不能五花八门,文字说明部分要规范用语,不能采用口语或专业语言,要让外行人也能看懂,不会产生任何歧义。

  对于很多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做出来的资料大都会出现是合格率100%,这一看就知道是不可能的,于是做资料的技术人员就想办法扣分,在钢筋的外观上写上“钢筋有裂纹,”,做资料的人就没有想过有裂纹的钢筋施工现场是不能用的,总是自以为是的填写资料,评定表中的检查点数与后面附的质量资料不能前后对应。有部分人知道现场如何规范施工,可就是不知道如何将这个过程用文字来描述,单纯从内业资料看,施工过程就不符合要求了。

  大家总是重外业,轻内业。觉得把现场干好了,质量合格了,工程能顺利交工就行了,觉得内业就无所谓,应付检查或者竣工资料就行了,没有想到,一旦出现了质量事故,当时不经意填写的资料都是证据。

  施工技术资料务求真实,切记伪造,有些资料员平时懒于动手,等到交工时就手忙脚乱地拼凑臆造,以至造成漏洞百出,严重失实的后果。这就要求发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地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技术资料的审查监督作用,企业技术负责人要对技术资料经常做到心中有数,重要部位必须亲自审查把关。资料员必须深入工地,在做各种资料前,当面核对工程及用材情况,认为准确无误后,方可填写。如:技术安全交底是否属实,是否落实到人;管道试压是否按规范进行,是否达到要求标准;电气接地电阻及绝缘值是否在允许范围之内;各种材料合格证是否就是工程所用的产品等等。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填写资料,确保资料准确、规范、合理。

  4、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

  不完整的技术内业资料将会导致片面性,不能系统地、全面地了解单位工程的质量状况。

  不仅资料内容要填写完整,而且所涉及的数据要有据可循,现场原始资料要完整。一份完整的施工资料不仅要有施工技术资料,还要有相应的试验资料和质量证明材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除了质量证明材料,我们平时的施工日志、测量放样资料同样也很重要,虽然有些不需要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但我们也要把这些相关的资料放在一起,使质量评定表上的数据都是有据可循的。

  5、职责分明,签认齐全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了“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各级质量把关人员都应明确职责,不可越级评定,马虎过关。

  自检要通过现场与技术员、质检员,工长共同检查,对混凝土、砌砖、钢筋、水暖、电气等的施工质量进行记录,做到实际施工质量与评定相吻合,并一一签字确认;对于各种隐蔽、变更及关键部位均要求相关人员参与见证并一一签字确认。坚决杜绝代签或漏签,使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及时对各种工程会议如:图纸会审纪要、基槽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及竣工质量验收等阶段验收资料进行各方责任主体会签并签字盖章齐全。

  6、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保管

  由于现场的技术资料分散在很多人员手中,因此要求有专人把资料收集回来进行统一的分类整理。

  资料要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逐项分类整理。拿一般房建工程的资料来说,在施工期间我们可以按不同分部工程分别整理,可以把地基与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屋面、水电安装等分部工程资料,这样便于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在竣工前,把已经初步整理有序的资料加以合并组卷即可。

  资料管理要建立专门的目录台帐,台帐要求不但能反应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内业资料是否同步,内业资料是否完整,还能方便查阅。最好能实现微机化管理(文字版目录及时更新附在资料首页,以便于查阅),在电脑上能及时查找到每一个施工项目的时间,每一份资料的存放地点,要用的时候能立即调出来,有了这样一个电子版的台帐,可以不仅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费,还能减轻内业人员的工作强度。

  要建立相应的全宗卷、卷内目录和备考表,不仅档案盒内有手工版的,在电脑上还要有份电子版的,方便查阅。随着档案建设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内业资料也将实现标准化、微机化和信息化管理。整理好的资料就可以移交档案室保存起来了,等工程竣工的时候,竣工资料也就完成了。

  做好施工过程中各种影像资料的收集归档,如施工过程隐蔽验收电子版、照片,各种验收会验收照片,各种性能检测实测照片等。资料的保管也很重要,现在很多项目都有单独的资料室,有专职资料员,我们要有健全的资料保管制度和借阅制度,档案柜内要存放防虫、防霉等物品,要有放尘、防潮、防高温的措施。工程档案跟我们人一样是有寿命的,应此,我们要保管好工程档案,使她的寿命能更长一点。

  7、有敬岗爱业、勇于奉献的精神

  资料员要养成“嘴勤,手勤,腿勤”的一贯工作作风,勤于问质检、安全、材料方面的事,做到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及用材情况;勤于及时地通过三方见证、报验、送检;勤于及时填写各种隐蔽工程资料并及时找几方签证。

  勤于随时到现场落实工程施工情况,比如:基础及柱配筋是否与图相符,管道防腐保温是否按工序进行,核对需要送检的材料是否按要求的批量取样等等。力求做到资料与施工同步进行,真实地记载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8、统一资料管理软件和规范执业制度

  目前本行业有关资料管理的软件很多,各有优缺点,目前还未进行必要的统一和整合,没有实现资料管理软件的网络化,鼓励软件开发企业尽早开发出可以实现技术资料网络化收集管理的软件。因为一个项目不同施工管理人员的个人岗位范围内的资料不同,为了保证资料的真实同步,就需要这样一款软件实现不同技术人员在不同电脑上完成个人资料的同时,资料管理员的电脑上同时可以更新收集和保存相关资料,实现网络化办公的资料管理软件。统一资料管理软件,可以尽早实现未来电子档案移交,代替传统纸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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