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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中心(档案整理中心是干嘛的)

时间:2022-11-28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档案整理中心

来宾市专门做文件的地方有来宾市集祥档案管理有限公司、忻城县沪宁档案整理中心、合山市兰台档案整理中心、来宾县档案局等。
文件是存储在外部介质中的数据结合。
有“世界瑶都”、“中国观赏石之城”、“广西煤都”美誉的来宾市,位居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有“桂中心脏”之称。

康巴什档案管理中心管理哪些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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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档案管理中心主要管理全区档案和地方史志管理工作的档案。康巴什档案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开展全区档案和地方史志管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宏观管理全区档案工作。
2、监督和指导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3、收集整理康巴什区地方史志和重要党史资料,编辑出版相关史料。
4、开展全区档案、地方历史和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对外交流工作。

档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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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
1 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
1.1 系统排列和编目
在正规的工作条件下,档案室接收的是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组好的以件为单位的文件或案卷;档案馆接收的是由机关档案室根据入馆要求整理移交的档案。在这种情况下,档案室和档案馆的档案整理工作,主要是对所接收的档案,根据整个档案室和档案馆存放和管理的需要,进一步系统地整理,如全宗和以件为单位的盒内档案的排列,检索工具的某些加工等等。
1.2 局部调整
已经整理人馆、室保存的档案,经过检验或专门的质量检查,对其中不符合整理要求和不便于保管利用的部分,档案馆和档案室需要进行一定的加工以提高其质量;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自身或档案整理体系可能发生某些变化,也须进行必要的调整。
1.3 全过程整理
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档案馆、室有时也接收和征集一些零散文件,或者当馆藏的体系遭受严重破坏时,就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整理工作。
2 档案整理工作的意义
2.1 档案整理工作是进一步发挥档案作用的前提条件
档案馆和档案室都是集中保存档案的信息中心,仅以档案室保管的档案来说,就形成于不同的年代、不同的组织机构、不同的工作和生产活动中,因此有着不同的内容、来源、性能和作用等。档案的数量多、情况复杂,就必须加以系统的整理,从而使其井然有序,方便管理,容易检索利用。否则,众多的档案杂乱堆放在一起,查找利用如大海捞针,不仅浪费时间,也会影响工作。因此,档案只有经过系统整理,才能体现档案的特点,反映出各项活动的历史联系和本来面貌,更好地发挥档案的作用。
2.2 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业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在档案业务工作请环节中,收集]:作是起点,利用工作是白的,而档案整理上作则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行。通过档案整理工作,可以进一步了解和检查档案收集丁作的质量,有力地促进收集工作。
档案只有经过整理以后,才可以科学地鉴定其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只有把档案分类整理好,用编目方式将档案的保管单位和排列顺序固定下来,才有条件实现档案的科学保管;只有把档案加以分类和整理,才能够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
总之,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馆(室)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对于搞好档案实体管理.特别是档案信息开发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实现档案工作的目的都具有重要意义。
3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档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按照档案形成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利用原有基础,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3.1 按照档案形成的特点和规律进行整理
档案是在一定历史时期,由一定政权机关、组织和个人形成的。各个历史时期内形成的档案就反映了各个时期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历史活动情况,它们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各自的特点。所以,整理档案首先要区分不同的历史时期,再分不同的政权,把同一历史时期、同一政权、同一组织形成的档案集中在一起,以保持档案的历史联系和完整性。同样,一个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反映了这个机关的全部历史,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同机关的档案绝不能混同。只有认识档案的形成特点和规律,才能实事求是地整理档案,最大限度地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使整理好的档案,客观地反映档案形成时期、形成机关各项活动的历史面貌,从而便于查找利用。
3.2 充分利用原有基础
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对不同状况的档案整理从何着手,确定何种类型的整理力式和要求,成为必须首先解决的档案整理策略。档案是历史文化的遗物,它不仅记录了当时的实践活动,而且反映了历史整理和保存档案的情况和成果。在整理档案的时候,要尊重历史和继承前人的劳动,充分地利用先前的整理基础。这样有利于提高档案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适应提供利用的需要。
我国档案界惯称的所谓“利用原有基础”整理档案,是已经被实践所证明的一种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也是科学地组织档案工作的一条原则。它的含义和要求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充分重视和利用先前的整理基础,以确定档案整理的任务和要求,不要轻易打乱重整。一般地说,只要不是零散文件,已经整理而有规可循、有日可查,即应力求保持其原有的整理体系。或者不冉重新整理,而通过完善检索工具等其他环节进行弥补;或者只作必要的部分加工整理。
第二,在档案整理过程中,应该充分研究和利用原来整理的成果。不要轻易破坏以往整理和保存的历史状况。也就是说,对必须进行一定整理的档案,也要注意分析原有的整理方法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对其中可取的方法应该适当地吸收或保留。即使某些简单的保存和清理工作的痕迹,如原有的捆、包,简单的纲目,随手注记的年月、单位、内容和数量等有关标识,也往往是值得参考的线索而应予以重视。
3.3 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所谓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就是文件在产生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内部相互关系。档案文件一般是以单件的个体形式陆续地产生,而以组合的群体形式持久地存在和运动的。因此,整理档案不能根据偶然的需要和人为的联系随意分合,必须按照档案形成的规律,保持文件在其形成者实践活动中固有的联系进行整理,才能把文件组成科学的有机体系.如实地反映山历史活动的面貌和文件的系统内容。这是档案整理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其他文献整理的一个重要特点。文件群体的这种联系,在某些书籍和法规文件中有时也被称为文件之间的。“内在联系”、“有机联系”,其含义都是相同的。近年来在国外也有按照文件的“历史联系或逻辑联系”整理不同类型档案的提法,对我们也有参考意义。鉴于档案是历史文件的系统积累物的特点,我们对其内在的各种联系着重表述为“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它包含看逻辑性和历史性的统—。
总之,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整理出的档案,便于保管和利用。但是,保持文件的联系和便于保管利用,有时也不尽一致。比如,一次重要的调查活动形成的座谈记录文稿和录音磁带,以及关于调查日程和经费问题的请示、批复、报销的记账凭证,就其内容而言,无疑互有密切联系,而且是重要的联系。但把这些形式不同的材料全部混同起来进行整理,则显然不便于保管和利用。整理档案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同样是在保持联系的情况下,往往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具体做法。在整理档案时,特别是在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和便于保管利用发生矛盾的时候,不能机械地运用保持文件联系的原则,要充分考虑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方便。

档案整理究竟是谁的职责

”那么整理档案的工作究竟由文书处理部门来做还是由机关档案室来做呢?而1987年出台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又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也就是说,整理档案是各级各类档案馆职责之一。呢?文书处理部门、机关档案室还是各级各类档案馆? 浅草:档案整理是档案馆(室)对收集来的档案分门别类组成有序体系的一项业务,是档案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在正常条件下,档案室接收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立好的案卷,档案馆接收各机关按照入馆要求整理移交的案卷。档案馆和档案室的整理任务,主要是检查案卷质量,制订馆(室)内分类排列方案,进行案卷和全宗的系统排列以及案卷目录的加工。对已接收但不完全符合整理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部分加工整理;对由于遭受损失、销毁与移出等各种原因致使整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档案,进行新的系统化调整。 y3h3h31358:这个问题,在理论上说的与在实际中做的,都不太一样。 王旭:《档案法》中的规定不是理论问题,法律规定是须贯彻执行的。 longzhengyi:举个例子,规划局档案中心有着这样几个职责:(1)定期接收房地产开发商的项目归档文件;(2)监督指导下级规划部门的档案工作;(3)保管本部门的相关档案。对于房地产开发商上交的项目文档,开发商负责整理,档案中心负责审查是否齐全,是否规范,若不规范,则可以打回去让开发商重新整理;对于下级规划部门档案工作,档案中心负责指导和检查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的进行情况;对于规划局的档案工作,档案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规划局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档材料。因此,文档中心是有整理档案的职责的,同时开发商和下级档案部门也是有整理档案的职责的,只是整理的档案是不同的。 伍振华:档案馆(室)的“档案整理”与非档案机构(如文秘或业务部门或工作人员)的“档案整理”是完全相同的一回事吗(如实际整理内容、范围、要求等)?换言之,是否存在着这样一种事实或可能:档案机构与非档案机构在不尽相同层面或意义都存在“档案整理”的问题。 王旭:让各业务机关整理档案在现实中就有现成版的,比如会计档案,档案馆整理会计凭证吗?随着各业务领域的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紧随其后的档案业务有了明显改观,而档案馆并不参与整理这个业务之中,档案馆应该把精力集中在“需求”主导下的利用研究上来,人家怎么整理不关你的事,你只要懂得利用这种整理状况中的档案就行了。 maoyue:文书部门的整理只能是初步整理,档案部门的整理应是系统整理。档案整理就是使是档案有序化的过程,也是档案业务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档案部门不整理档案,而将档案质量寄托在其他部门身上,能有很好的效果吗?上世纪50年代,我国学苏联改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当时反对的有一句名言:“档案室立卷是天经地义的”。 王旭:我认为档案部门对文书部门进行的指导工作,就是指导文书部门整理档案,这种指导当然是档案业务工作,但这个不是说档案部门要承担整理档案的任务啊。 王旭:从目前《档案法》的意思来看,档案部门就得整理档案,文书部门没必要做整理档案这项工作,因此档案部门无“法”指导文书部门整理档案。 maoyue:档案部门整理档案,主要是针对机关单位档案部门而言的。档案馆的档案主要是正常接收来的,是整理好了的。 刘子芳:“档案整理究竟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理解的: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档案的整理应该是机关档案室、各级档案馆的责任,这是法定的任务和职责。但是,这里的“档案整理”,并不是指文件的归档整理。是指接收、征集档案全宗的区分、案卷的排列、编号、上架、编目、装盒等工作。而文件的归档整理,应当是机关文书部门的事情,关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十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七章已有明确的规定。《档案法》中规定机关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其中就包括对文件归档整理的监督和指导,依据是《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此来看,《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并没有错,也不存在相互矛盾。 周小丽:同意刘子芳的观点,具体的整理工作还得由各单位档案室负责,至于档案馆的“整理”除了接收以后的后期排号上架等工作外,还包括对一些不规范的案卷进行整理。但整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是各有关单位,而不是档案馆,要不还设档案室何用?档案馆的工作重心不应该在整理档案上 秋苇:档案室和档案馆整理工作的内容不一样,但也有一样的地方,比如对征集来的档案,要从头到尾一个程序不少去整理,最后入库上架。 王旭:由整理职责的讨论衍生出整理工作的内容,那也就是说档案室在整理档案、档案馆同样在整理档案,有的时候一步到位了,有的时候还要继续,没一步到位的也不是没履行职责,只是能力有限而已, 秋苇:市级馆是每隔20年移交一次档案,县级馆是每隔10年移交一次档案;在移交档案之前,档案馆都要制定移交接收计划,制定严格的移交接收档案标准,并在接收档案时严格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会要求拿回去继续完善。因而没整理好的档案不可能移交进馆,也不便于机关档案室提供利用。再者,即使整理好的档案进馆之后也不可能原封不动搬进档案馆,在机关档案室排列有序的档案进馆入库以后,不进行必要的整理,将会如泥牛入海了无踪影。档案馆对接收进馆的档案的整理是必须的,是建立有序的检索查询系统的需要,是日后提供利用和管理馆藏档案的需要。因此,给这些新进馆的档案按单位设立一个全宗号,在案卷目录上加馆编号(2000年前按卷整理,案卷目录格式上设置有“馆编号、室编号”,2000年后立卷改革后的档案还没到进馆期限)),装订好案卷目录,入库上架,使其有一个固定的库藏位置,并建立好全宗卷,完成整理工作。 王旭:由此看出,整理工作的重心是档案室,档案馆加编馆号,建立索引系统也进行了一定的整理,档案室、档案馆都有整理档案的职责,只是操作方式的差异。 huangking:这个整理犹如加工一样,对不同层次分为初次加工,再加工,深加工等。企业文书部门按照档案室给的要求予以整理,档案室再可以综合整理,如跨部门材料的整合之类的,档案馆再整合档案室移交的档案。整合之外,当然还有鉴定,修整等后续工作。 王旭:文书部门整理档案、档案室在整理档案、档案馆在整理档案,“初次加工,再加工,深加工”这个比喻形象的很,意思就是说整理档案的职责最起码涉及到了三个部门,大家都在做,大家都可以踢皮球。 maoyue:我国档案界似乎不承认文书部门整理的对象是档案,认为文书部门整理属于文书工作的内容。 秋苇:档案整理既是文书处理部门的责任、也是档案室的责任、还是档案馆的责任。为了达到利用和科学管理的目的,为了丰富馆藏,使档案规范有序,就必需进一步对档案进行整理加工。 王旭:maoyue老师这句话说明档案部门一定要整理档案,不然文书部门会质疑你的职责未履行。1983年颁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一个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应在文书或业务部门立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加工整理和保管。” guodongsheng:?是档案形成者的责任,是档案室的责任,是档案馆的责任。档案是档案形成者工作、学习、生活的附属,也是其第一利用者,及时的整理便于其自身利用,其熟悉文件形成情况整理起来更顺手。因此,我国档案法律规范明确机关单位文书处理部门、业务处理部门负责其形成档案的整理。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接受与进一步整理。进一步整理,如档案室编档案号。同时档案室也是要承担接受未立卷、未整理文件材料的工作责任的。尽管文书处理部门、业务处理部门负责其形成档案的整理,但除其范围以外还是会有零散文件可能产生的。它们的整理都是档案室的责任。国家综合档案馆存在零散文件材料更是非常普遍的事。各国家综合档案馆是不可能不接收零散文件的,特别是现在,机关单位撤销,企业破产,在已经找不到整理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情况下,档案馆就应无条件的对其进行接收整理。 zhz:?我的回答很简单,那就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我认为,凡肩负档案管理任务的人员都有整理档案的职责,因为这是科学管理档案、发挥档案作用不可或缺的环节或曰内容。负有档案管理任务的人员可分为两大群体,一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可统称为基层档案室人员。二是各级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这两大群体对档案整理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档案整理的内涵与外延上看,档案室人员与档案馆人员在整理档案这个问题上既有同一又有区别,所谓同一,即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方法是一致的(档案整理的原则、要求、方法略),所谓区别,即整理档案的范围、内容等有所不同。以2000年前手工立卷方式的文书档案为例:从整理范围看,机关档案室人员只负责整理本单位应归档的文件。从整理内容(程序)看,机关档案室人员对各部门交来或平时归档的文件,一般是按照分级别、划分保管期限、分类(按问题或按机构)、按六个特征组卷、拟写案卷标题、案卷排序(编卷号)、卷内文件排序与编页号、去金属物、编卷内目录、填写案卷封面与备考表、装订案卷、编案卷目录、上账入库等程序进行的。档案馆对档案的整理,从整理范围看,是对辖区内各单位应进馆档案的整理。从整理内容(程序)看,主要是进行系统化编排,就河南市县档案馆而言,一般是按照《河南省各级综合档案馆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恕不赘言),当然对于个别单位随后补交的零散文件或征集来的零散文件也要视具体情况予以插卷或重新组卷。 guodongsheng:非常赞成zhz的见解。无论档案馆室,都不得以现有档案规范为借口推脱自己与生俱来的档案整理责任。档案整理是档案人的天职。 追梦人:档案整理是我们档案工作者本质工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同时这也需要人与人之间、各个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互相的沟通与学习,才能更好的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档案存放机构有哪些

法律分析:档案一般存放机构有:一、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或人社局(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实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档);二、报到证签约单位:毕业时报到证的报到单位(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委托存档的人才);三、毕业学校(颁发毕业生最高学历的毕业大学);四、企事业单位:具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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