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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分类标准

时间:2022-12-14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档案整理分类标准

档案整理分类规则:

在整理档案分类的时候,我们应根据资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关目录 的编制提高档案管理中的查询及搜索功能.另外在档案管理中分类、转定等工作有着不同的原则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管理的准 则进行档案的管理、储存及销毁工作以此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在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应明确档案具有很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档案基本资料不同. 虽然其种类与机密程度之间存在着些许的差异但是相对于档案管理人员而言档案管理是 对档案中的数据进行提取与整理。以此为相关人员查询企业发展资料提供一定的便捷性,为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性确保管理人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分类、储存、管理及销毁, 企业应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管理技巧进而提高管理质量。

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应应该通过自主学习及参与培训的方式及时的更新自身的管理方法,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整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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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档案进行分类?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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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分类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别:
  一般有以下几类:
  一、文书档案:
  (1)党群工作类:党务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协会工作等;
  (2)行政管理类:行政事务、治安保卫、审计工作、人事劳资、教育工作、医疗卫生、后勤福利、外事工作等
  (3)经营管理类:经营决策、计划工作、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4)生产管理类: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科技管理、环境保护、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档案与信息管理、基建管理、设备管理、合同等
  二、科技档案
  (1)产品文字材料:各种任务书、建议书、协议书、说明书、鉴定书、试验大纲、试验报告、分析报告、审查报告、运行报告、总结、产品图样等
  (2)科研文字材料:各种合同(协议书)、任务书、科研报告、调查报告、开题报告、实验报告、鉴定证书、发明申请书等
  (3)基建文字材料:各种建议书、任务书、计算书、开工报告、概(预、决)算、检验分析材料、施工图样等
  (4)设备文字材料:各种申请书、说明书、技术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设备图样等
  三、财务档案
  会计原始凭证和报表中所附的各种借据、书面证明材料、分析报告等。
  四、人事档案
  职工的招聘、履历、培训等
  五、电子档案
  计算机磁带、磁盘和光盘等
  六、声像档案
  照片、缩微胶片、电影胶片、录像片、录音磁带和唱片等

企业档案如何整理及分类?

要看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

  一般的分法是:

  1、行政工商资料为第一分类;

  2、人事资料为第二分类;

  3、项目资料为第三分类;

  以上三个只是大的分类,每个分类下还要有细分:

  1、行政工商资料细分

  (1)工商资料(章程、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财务资料(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每年审计资料等)

  (3)生产企业还会有生产许可、卫生许可证、专利证书等等

  (4)房地产公司就有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国土证、产权证等等

  2、人事资料细分:

  (1)招聘面试入职资料(含员工个人信息及相关证照)

  (2)每月考核资料

  (3)培训资料(培训台账等)

  (4)薪资标准资料

  (5)员工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6)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培训合同、其他与公司特殊签订的合同

  3、项目资料细分

  项目资料根据公司经营性质分法不同,比如生产性的和销售型的,资料区别很大,在此就不一一列出了。
管理要点:

  1.文件分类存放。

  2.文件分等及存放。

  3.部分文件不可以正本借出,应建立副本。

  4.部分文件禁止复印。

  5.建立文件借出与归还登记本。

  6.文件架应依据分类明确标示。

  7.活页夹应依据内容明确标示。

  8.文件应赋予编号,并按照编号依序存放。

  9.各类文件应订定保存期限,年终必须将过期文件进行整理销毁,空出空间给后续文件存放。

行政单位档案分类标准

法律分析:行政单位档案分类标准如下: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法律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五条 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应当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检索、利用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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