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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整理办法

时间:2022-12-15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人事档案整理办法

一、人事档案管理政策依据

v《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鲁人﹝1997﹞3号)

v《济南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济政办字﹝1998﹞81号)

v《山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管理的具体办法》(﹝1990﹞鲁人字第24号)

v《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v《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v《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

v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

v非国营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v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v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v注:按照组织部现行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离职人员,未再就业前,人事档案由原单位保管,就业后将档案转至新单位档案主管部门管理。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

v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v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四、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v一、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v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v三、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

v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等变动情况。

v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v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v七、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 制度 ,搞好干 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v八、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v九、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档案

v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五、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v一、牢固树立安全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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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二、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面积每千卷需20-25平方米;库房内应设置空调、去湿、灭火等设备。要设置专门的档案查阅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档管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

v三、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齐全,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要求14℃-24℃,相对湿度45-65﹪),安全防护措施要经常检查,杜绝隐患。

v四、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及时关灯、锁好门窗,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v五、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禁止通过电话、传真索取或提供干部的全面情况和设计干部的政治历史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情况,不得携带档案及材料出入公共场所。

v六、保管干部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人事档案查阅档案制度

v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v2、阅档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v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

v4、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v5、阅档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勾划、抽取、撤换材料;阅档人员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v6、阅档人员不得擅自拍摄、复制干部档案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从干部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管档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v7、阅档人员在查阅干部档案时严禁吸烟

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公司制定了人事档案管理的暂行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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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2)

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二)查阅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人事档案,须经人力资源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人事档案只限在档案库房查阅,一般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四)查阅档案人员要爱护档案,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私自将档案卷折叠、拆卸调换、涂改、划道、复制、更不得遗失。

(五)查阅档案人员要遵守有关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应承担相关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人事档案中取证的,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有关档案材料。

(七)对利用信函了解档案有关内容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只能提供与信函有关的项目。

(八)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第六条 人事档案的转递

(一)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化、退休等需将人事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时,应及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严格转递手续,以保证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转出人事档案,要认真对其清理并整理,填写转递通知单,注明转出时间和原因,在名册上注销。

(三)转出的人事档案均应包装密封,贴好封条并按管理权限加盖部门印章。

(四)转递人事档案,不得以平信、挂号、包裹等公开邮寄,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由组织指定专人递送,不准本人自带。

(五)对转出的人事档案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对转出的人事档案,超过一个月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

(六)接收转入的档案要核对是否是本单位所属人员档案,认真核对档案材料数量,确认无误后,将转入的档案详细登记,在转递通知单回执上盖章,将回执及时退回寄出单位。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统计

人事档案要定期进行统计,确保所管理的档案与所管人数相符。人员调动、离退休、死亡后,应及时进行分类保管,随时做好接收、转出变动情况的登记以及档案数字统计。

第八条 档案材料的销毁

(一)经鉴别属于重复或不应归档的材料,要进行清退或销毁。销毁材料要进行登记,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进行。

(二)销毁档案材料必须到保密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其中要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监销。

第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包括:总则,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档案材料的鉴别,档案材料的分类,档案材料的排序与编目,复制与技术加工,装订与验收入库,整理工作的注意事项及附则。

法律依据:《人事档案管理条例》

第四条 整理干部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第五条 整理干部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

第六条 整理干部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做好整理工作。

人事档案怎么进行管理

人事档案怎么进行管理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人事档案怎么进行管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人事档案怎么进行管理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1、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2、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3、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

扩展资料:

档案八大功能。

其一、取消暂缓就业后,保留干部身份,大学毕业后由学生身份转为干部身份;

其二、不需要办理暂住证,并可以申请入住公租房和申购经济适用房;

其三、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可以提供身份证明;

其四、南方人才市场档案挂靠可在广州办理各种职称评审及考证;

其五、办理社会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其六、连续计算工龄,对需要广州户口的岗位将不再失去竞争机会;

其七、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其八、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和出国护照等可即时在广州办理。

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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