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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2-12-22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提高归档文件整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7章26条,分为总则、术语和定义、整理原则、整理的一般要求、纸质归档文件的其他整理要求、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要求、附则7个部分,详细规定了纸质归档文件和电子文件的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具体整理方法。其中,纸质归档文件整理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电子文件整理包括格式转化、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内容。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归档文件整理工作要符合“简化整理、深化检索”的原则,归档文件收集应齐全完整,保管期限划分应客观准确。《实施细则》在《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以件为单位的整理方法,规范了档号的编制方法,重点细化了归档文件目录项目设置、逐件编目和著录的具体要求,详细规定了文书档案装订、装盒方法,并在附录中以具体示例直观展现了归档章、归档文件目录、档案盒和备考表的式样。《实施细则》立足于全省档案整理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反复研究修改而成,既注重规范性、标准性,又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实施细则》的出台,为全省档案工作者提供了操作指南,对进一步推动归档文件整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满足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归档整理规定

1、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文件伴随着机关、团体和社会组织的职能活动产生,有其自身的形成规律和特点。2012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为机关公文办理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这些规范和标准连同长期以来各机关在文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习惯做法,以及办公自动化条件下电子文件形成的特殊要求,构成了文件形成的一般规律。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对归档文件进行整理,实际上是将整理作为文件形成的自然延续过程,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个人对文件材料的人工干预,提升文件整理质量。
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是指文件在产生和处理过程中,在来源、时间、内容等方面形成的内在关联性,这种关联性既记录了文件之间及文件组件之间的互相关系,也为档案记录的完整性和有序性提供了保障。在归档文件整理中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既能更好地反映机关主要工作活动的历史面貌,也便于日后的检索和利用。
2、归档文件整理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文件的价值是由它的内容及其对本机关工作的作用、对未来研究历史的作用决定的。就一个机关文件的价值而言,不是所有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都需要整理归档,也不是所有归档文件都要永久保存。《规则》从分类开始,就将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区分开来,为针对性地开展后续工作打下了基础。
便于保管、方便利用是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重要目标。便于保管,就是通过区别文件材料的不同价值,采取不同的保管策略,以提高管理工作的效能;方便利用,就是要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以提高归档文件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因此,便于保管和方便利用是建立在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的基础之上的,也是检验归档文件整理方法实用性的唯一标准。
3、归档文件整理应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
这是一项全新的整理原则。在信息化条件下,归档文件整理必须统筹考虑传统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整理要求,避免因二者整理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不同而带来诸多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就是实现信息化条件下的文档一体化管理,即将公文处理与档案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文书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数据信息和工作成果。因而,合理规划归档文件整理流程,使办理完毕的文件能够直接进入整理环节,同时,尽量以文书处理环节生成的项目来组织检索条目,使归档工作更加贴近文书、业务人员的工作实际就显得尤为重要。
4、归档文件整理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
在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并行的情况下,保证二者的协调统一是目前进行归档文件整理必须面对的问题。要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首先要统筹规划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在公文处理环节前置档案管理的部分要求,在档案管理环节继续采用文书处理阶段产生的相关信息,使二者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其次要结合本单位情况,确定是以纸质文件还是以电子文件整理为主,再依次确定整理的策略和方法,保证二者整理的协调一致。
【法律依据】
《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2.1归档文件整理应当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2.2归档文件整理应当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2.3归档文件整理应当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所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档案局有关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功能要求及江苏省有关地方标准规范要求。2.4归档文件整理应当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

黑龙江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哪几项

法律分析: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整理原则、整理的一般要求、纸质归档文件的其他整理要求、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要求、附则7个部分,详细规定了纸质归档文件和电子文件的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具体整理方法。其中,纸质归档文件整理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电子文件整理包括格式转化、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内容。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归档文件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当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归档文件整理是指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纸质归档文件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电子文件还包括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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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室管理实施细则该如何制定呢?下文是我收集的档案室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档案室管理实施细则一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 措施 。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 报告 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档案室管理实施细则二
  一、档案室是单位存放各类档案的保密重地,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档案室应落实“三铁一器”措施,确保铁门、铁窗、铁柜的安全牢固,监视器的正常运行。

  三、要有足够的合乎要求的档案装具,档案不得随意堆放。柜架摆放位置应与墙壁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离,每行柜架间距不小于60厘米(密集架除外)。

  四、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霉等设备,并相应地做好“八防”工作。

  五、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对电源、线路、开关插头等要定期检查,发现有火灾隐情应立即报告处理。

  六、档案室内要做到现场整洁,档案柜排列科学,通道顺畅。

  七、档案室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八、档案室接收档案要双方当面清点核对,及时登记、编目。日常管理应做到档案、帐薄、检索工具相符。借阅档案要严格办理借阅和注销手续。因利用、整理、复印等原因拆卷的档案,使用后应及时装订。

  九、档案室应定期对各类档案进行清点,做好清点记录。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或出现重大事故应随时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或写出书面报告。

  十、档案室在日常工作或检查中发现档案破损、褪色,应及时修复或复印,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写明原因,保存依据。

  十一、对档案室要把好档案出入关,出门要关掉电源、关好窗户,放下窗帘,锁好铁柜、铁门,决不能掉以轻心。

  十二、要做好档案室的安全保密预防工作,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管理。
  档案室管理实施细则三
  一、档案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2、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3、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4、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6、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7、每学期开学初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 申请书 。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 其它 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人员 岗位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 规章制度 。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四、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提供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鉴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具体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准确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达到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决定。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间、参加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

  安全与消防制度

  一、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二、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 方法 ;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并全力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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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归档整理规定

法律分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代替DA/T22—2000)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国家档案局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国家档案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的行业标准目录中可查到该标准全文内容。

法律依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4 整理原则

4.1 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4.2 归档文件整理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3 归档文件整理应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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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归档文件整理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

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则与方法是什么?

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②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分类:

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

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

3)行政文件,归综合管理部;

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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