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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整理顺序

时间:2023-01-01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文书档案整理顺序

1、整理与事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将资料按顺序编写页码。为了防止其中的某些资料丢失,在编写页码时可采用“共*页,第x页的编号方式。

2、编写完页码之后,将统一事件相关的所有资料扫描后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在电脑里建立一个专门的文件夹,进行备份。

3、用Excel表格建立资料台账,包含资料的所有文件名称、主要内容概要、权利义务范围、期限等主要内容。

4、按顺序将所有资料排列好,按照单位要求的标准格式进行文件装订。

5、将装订好的档案资料装入专门的档案袋中,在档案袋的封皮上编号,注明资料名称、整理入袋日期、整理人等信息。

文秘档案整理的程序主要包括哪四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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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是指经过学习、掌握公关与文秘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现代文书学,秘书学的原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熟练的从事文书、秘书事务工作,能进行文章写作,文学编辑和新闻写作,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并从事信息宣传、文秘服务、日常办公管理及公共关系等工作。最终能胜任企事业单位的文员、秘书和行政助理等文职性工作。

怎样整理档案

1、系统排列和编目

在正规的工作条件下,档案室主要接收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立好的案卷,档案馆主要接收机关档案室根据入馆要求整理移交的案卷。这样,档案室和档案室馆的档案整理工作,主要是对所接收的档案,在更大的范围内进一步系统地整理,如全宗和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加工等等。

2、局部调整

对于已经整理入馆、入室保存的档案,经过管理实践的检验或专门质量检查,档案馆和档案室需要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进行一定的加工以提高其质量;另一方面,某些档案材料由于保存的时间校长,其自身或档案整理体系发生了变化,因此也必须对其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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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过程整理

档案馆、档案室有时也接收和征集一些零散的文件,这就必须对档案进行全过程的整理工作,包括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文件的分类、组卷、案卷排列、编定档号编制案卷目录、全宗档案的系统排放等。

整理过程

1、折叠整理“”按照一定原则对档案实体进行系统分类、组合、排列、编号和基本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2、折叠来源原则:把同一机构、组织或个人形成的档案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管理的原则。

3、折叠档案实体分类:根据档案的来源、形成时间、内容、形式等特征对档案实体进行的分类。

4、折叠立档单位:构成档案全宗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

5、折叠联合全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立档单位形成的互有联系不易区分全宗而作为一个全宗对待的档案整体。

6、折叠汇集全宗:由若干个文件数量很少且具有某些共同特征或联系的小全宗组成的作为一个全宗对待的档案整体。

7、折叠全宗群:由若干个具有时间、地区、性质等共同特征的全宗组成的群体.

8、折叠案卷: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合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9、折叠立卷:将若干文件按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组成案卷的过程。

10、折叠卷内备考表: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单,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

11、折叠档号: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实体的用以固定和反映档案排列顺序的一组代码。

单位档案怎么整理

单位档案的整理,我们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进行整理。

通过档案名称及编号整理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

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

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4、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

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

档号编定整理方法:

1、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 顺序编列档号。

2、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

3、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 要类别,编列档号。

4、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则填写于右上角。

保存期限整理: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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