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大学刚毕业的学生不知道该把自己的档案放在哪里,也没有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因此就暂时放在了自己的手里进行保管,但是时间长了就被遗忘了,等到日后的一些考试和就业时造成了一些麻烦和影响。
一、人才中心接收档案的流程:
1、人才中心在接收档案的时候,会要求携带身份证和报到证。大家在填写人员登记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准确性,一旦出错会很麻烦。
2、想要从人才市场进行档案调取,我们需要携带好所需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或商调函,然后带着调档函到原档案管理机构通过机要通道或公对公的方式调档案。
二、档案成为死档如何激活?
1.首先联系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一下档案激活的方法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2.尽快到教育部门下属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通过办理改派手续,将档案存放在当地人社部门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激活:
3.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上拆封了,可能会面临自己档案丢失的情况,这就比较复杂了,如果材料不全的话,将缺失的资料补办出来,联系学校重新审核封签激活。
4.激活成功后将档案托管起来,如果自己无法处理死档问题,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委托专业的档案服务机构。
法律分析:1、单位或个人托管人事档案,必须到人事代理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委托)》或《人事代理合同书(个人委托)》。
2、人事代理部办理完结单位或个人托管协议后,将人事档案移交到档案管理部。
3、通过机要寄来的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接收后,移交到档案管理部。
4、档案管理部接收到人事档案后,及时对其进行签收、登记、编号、上网、入库。
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
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
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
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
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
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
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
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9、完成。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法律分析】、
【法律依据】:申请材料:个人委托存档: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流程:1. 存档(经办)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发放《流动人员登记表》;3. 存档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4. 将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流动人员登记表》和单位介绍信一并交回人才中心;5. 工作人员审核档案,符合存档要求的,办理存档手续;6. 工作人员为存档人员开具存档证明。★对档案中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棚派拆、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链枣原档案管理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羡罩予以接收。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