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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编号

时间:2023-01-27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档案整理编号

档案文件编号怎么编

一般单位或企业的 档案的分类,就是根据产品档案的内容性质和形成特点,把一定范围的产品档案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层次,从而形成具有一定从属关系和平行关系的不同等级产品档案库藏系统。今天我分享的是档案文件编号怎么编,希望能帮到大家。

首先制定一套档案编码方案,并且留存,方便后续的人查询了解使用。

不同公司编码方案有所不同,自行制定就可以了。

时间分类编码

档案最重要的是体现出档案属性,首先按照时间编码,例如20170224,就是该档案形成的时间,同时间可以在后缀加上a、b、c之类的字符区分。

事件编码

按照事件属性做成总编码,做为编码的开头,例如企划部档案编码为Q,市场部编码为S,之后按照会议编码为h,活动编码为d,编码合成之后Sd就是市场部活动。

档案号编码

按照档案的数量和生成次序进行编码,例如0001、0002之类的,预估一下档案总体数量,多做出来一位就可以了。

按照时间的特殊属性进行编码,例如文件、视频、图片等

备考表就是档案的整体目录。

案编码解读Qh-2020-0224-01-a,就是企划部20年2月24日做的会议的文字内容备份,如果觉得太长可以进行缩短,比如2020简写为20。

注意事项

注意做好编码的方案留存。

推荐阅读:

什么是文件归档

文件归档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中国整理规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归档文件

DA/T22-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2000-12-06批准 2001-01-01实施

2.2 归档文件整理

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2.3 件

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 ,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

整理原则

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

质量要求

4.1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4.2 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整理方法

5.1 装订

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5.2 分类

归档文件可以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或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等方法进行分类。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5.2.1 按年度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年度分类。

5.2.2 按保管期限分类

将文件按划定的保管期限分类。

5.2.3 按机构(问题)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或承办机构(问题)分类(本项可以视情况予以取舍)。

5.3 排列

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5.4 编号

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等必备项,并可设置机构(问题)等选择项。(见图A1。图示中“*”号栏为选择项,不选用时无须设置。以下同)。

5.4.1 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5.4.2 年度:文件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1978。

5.4.3 保管期限: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简称或代码。

5.4.4 件号:文件的排列顺序号。

件号包括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分别在归档文件整理和档案移交进馆时编制。室编件号的编制方法为: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标注。馆编件号按进馆要求标注。

5.4.5 机构(问题):作为分类方案类目的机构(问题)名称或规范化简称。

5.5 编目

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室编件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5.5.1 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只对复文进行编目。归档文件目录设置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备注等项目。

5.5.1.1 件号:填写室编件号。

5.5.1.2 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5.5.1.3 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

5.5.1.4 题名:文件标题。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 〕"号。

5.5.1.5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19990909。

5.5.1.6 页数:每一件归档文件的页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

5.5.1.7 备注:注释文件需说明的情况。

5.5.2 归档文件目录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宽为297mm×210mm)。

5.5.3 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可以视需要设置全宗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等项目(见图A3)。其中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5.6 装盒

将归档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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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档案盒

5.6.1.1 档案盒封面应标明全宗名称。档案盒的外形尺寸为310mm×220mm(长×宽),盒脊厚度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20mm、30mm、40mm等。(见图A4(a))。

5.6.1.2 档案盒应根据摆放方式的不同,在盒脊或底边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盒号等必备项,并可设置机构(问题)等选择项。其中,起止件号填写盒内第一件文件和最后一件文件的件号,中间用“-”号连接;盒号即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在档案移交进馆时按进馆要求编制。

5.6.1.3 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5.6.2 备考表

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之后,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见图A5)。

5.6.2.1 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5.6.2.2 整理人:负责整理归档文件的人员姓名。

5.6.2.3 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

5.6.2.4 日期:归档文件整理完毕的日期。

保管期限规定

(2006年12月18日)

第一条

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二条

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在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颁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同时废止。

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1 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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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

1.2 大会发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永久)

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1.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2 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常委会、执委会、主席团、全体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3 本机关党组(或实行党委制的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

4 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

5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5.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30年)

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10年)

6 本机关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

6.1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永久)

6.2 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 (30年)

6.3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10年)

7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

7.1 重要的 (永久)

7.2 一般的(30年)

7.3 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汇报材 (30年)

8 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

8.1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

8.2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8.2.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8.2.2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

8.3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8.3.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8.3.2 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

8.4 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30年)

8.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8.5.1.1 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8.5.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8.5.2.1 重要业务问题的(30年)

8.5.2.2 一般业务问题的(10年)

8.6 本机关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8.6.1 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永久)

8.6.2 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10年)

8.7 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1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

8.7.2 执法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永久)

8.7.3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8.7.3.1 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永久)

8.7.3.2 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 (永久)

8.7.3.3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永久)

8.7.3.4 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30年)

8.7.4 行政管理工件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10年)

8.7.5 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5.1 重要的(永久)

8.7.5.2 一般的(30年)

8.8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8.8.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永久)

8.8.2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8.8.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永久)

8.8.4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8.9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 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8.9.1 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永久)

8.9.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 (30年)

9 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纪检、工会、保卫、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9.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 永久)

9.2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 30年)

9.3 人事任免文件(永久)

9.4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9.4.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9.4.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9.5、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9.5.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9.5.2 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9.6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9.7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9.8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 永久)

9.9 职工名册 (永久)

9.10 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10.1 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9.10.2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9.10.3 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9.10.4 情况反映、工作简报 (10年)

9.11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9.11.1 重要的(永久)

9.11.2 一般的 (30年)

9.12 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10年)

9.13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9.13.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9.13.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0 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10.1 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10.2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10.2.1 重要的 (永久)

10.2.2 一般的(10年)

10.3 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10.3.1 重要的 (30年)

10.3.2 一般的 (10年)

10.4 机关财务预算 (30年)

10.5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10.6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10.6.1 重要的(永久)

10.6.2 一般的 (10年)

10.7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

10.8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30年)

11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1.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11.1.1 重要的 (永久)

11.1.2 一般的 (10年)

11.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 (10年)

11.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3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13.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

13.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档案编号怎么编

笔形编号法。笔形编号法是按照档案卷名(即干部姓名)的笔形取角编号的方法(如四角号码和类似四角号码法),这种编号具有简便、易学、编号效率高、误差少,档案存放集中、稳定等优点。检索方法比较科学、只要掌握了取笔形编号的基本规则,就能运用自如。姓氏笔划编号法。姓氏笔划编号法,首先按照姓氏分类,然后再按姓名的笔划多少为序进行编号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学,档案存放位置固定,不易错号。但是由于姓氏的不均衡,易出现有的号过多,有的号过少,档案存放不整齐、头绪多,编号、检索慢等问题。汉语拼音字母编号法。汉语拼音字母编号法是根椐汉语“音序检字法”的原理,按干部姓名的拼音字母次序排列编号的方法。这种方法也比较科学,只要熟悉掌握了汉语拼音方法,编号和使用都很简便。缺点是:如拼音不熟练或不准,易出差错。一、档案上架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一条龙排列方式。这种方式是把所管理的全部干部人事档案按照档案号的大小顺序,从小到大,依次上架或入柜,从左向右,延伸至末。每个架(柜)标出几号至几号,每层档案架或每个档案柜存档案不宜过满,留出适当的空位,以备增加档案存放。这种方法按档案号顺序上架(入柜),档案存入位置固定,存取简便、准确,检索效率高。凡采用“笔形编号法”、“汉语拼音字母编号法”和“大流水排列编号法”编写干部人事档案号和编制检索工具的部门,都适宜采用这种上架(入柜)排列方式。
2、按姓氏分别排列方式。这种方式是把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按姓氏编写的档案号分别上架或入柜。在一个姓氏中,从小号至大号,依次顺延排列,以姓氏笔划编号法编写档案号和检索工具的部门,适宜此种上架(入柜)的排列方式。
3、按群体组合排列方式。这种方式是以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的干部的档案组合为一体,分别上架或入柜。档案的排列,可以按职务或是按部门,也可按收档的顺序编号排列。这种排列方式,对集中了解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干部情况较为方便。但是,摊多,保存不统一、不固定,经常需因干部的工作单位变动而调整档案的存放架(柜)。 二、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档案应该怎样编号?

一般来说要把档案分为三种:

永久卷,三十年保存卷和十年保存卷。

其中这三种中的每一种不止一本,所以要分为案卷号,比如永久卷第一本、第二本,这个数字就是案卷号,每一本的档案里由很多个档案组成,所以分为档案的归档号,比如永久卷第一本的第1号,第2号,如果查找的话,可以根据归档号来查找文件,比如永久卷的1-浮01号,就是指永久卷第一本的第一号档案的归档号。

文书档案盒上的起止件号如何填:

怎么对人事档案进行编号

怎么对人事档案进行编号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怎么对人事档案进行编号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如何对人事档案进行编号

若有工号,档案号就取工号,然后按部门摆放,人事花名册就是档案名册,这是最优方案。离退休单房,辞职的再另放。你有在职人员名册,离退休人员名册、辞职花名册,按人事花名册管理档案,人员有变动时挪一下档案,省时、效率高。所谓的科学的编码,对有工号的千人以下的企业,都是浮云。

归档文件编号

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等必备项,并可设置机构(问题)等选择项。

1、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2、年度:文件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1978。

3、保管期限: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简称或代码。

4、件号:文件的排列顺序号。

5、件号包括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分别在归档文件整理和档案移交进馆时编制。室编件号的编制方法为: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标注。馆编件号按进馆要求标注。

6、机构(问题):作为分类方案类目的机构(问题)名称或规范化简称。

员工档案编号,参考方法如下:

年份+月份+当月内排号+性别(男1,女2)

如:甲是2013年12月3日来的,且是12月第一个来的,男性,那编号就是13120011;

乙是2013年12月5日来的,且是12月第二个来的,女性,那编号就是13120022;

这样,从编号里就可以看出他是哪年,几月份来的,男性还是女性。

工号,档案号,指纹号最好统一。

每位员工进入公司都应有一个号码,通常叫工号,就像身份证,这个号码都是唯一的,不管他在哪个部门,都不会改变。如果因为调部门就换个编号,人数以多,就会造成混乱。

档案管理编号怎么编

档案管理编号?一般都说归档文件编号的。
归档文件编号是指将每份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标识为符号,并以档号章的形式在归档文件上注明。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法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即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机构(问题)等项目。
1)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有些新组建单位或暂未列入档案馆接收计划的单位,此项可空置,留待档案馆给定全宗号后再行填写。
2)年度:文件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一九九八年应表示为“1998”,不能简化为“98”。
3)保管期限: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全称或简称。如“永久”或“永”。
4)件号:文件的排列顺序号。它是反映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和固定归档文件的排列先后顺序的重要标识。用阿拉伯数字直接标注。
件号包括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分别在归档文件整理和档案移交进馆时编制。室编件号由档案室采用与分类方法相对应的编号方法进行逐件编号。即如按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进行分类的,其编号在分类的最低一级类目中进行编流水顺序号。如:2000年——办公室——永久1…2…3…4…,2000年——办公室——长期1…2…3…4…。如按年度——保管期限进行分类的,其编号即:2000年——永久1…2…3…4…,2000年——长期1…2…3…4…。馆编件号按进馆要求编制。未进馆档案不用编制。
5)机构(问题),作为分类方案类目的机构(问题)名称或规范化简称。

人事档案如何编号

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件号)、页号)的编制
(一)全宗号的编制 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如邵东一中,县档案馆确定其全宗号为“142”, 标识为“0142”。未确定全宗号的在档案未进馆之前该号可暂不填写。企业可填写表达单位的汉语拼音代字.
(二)目录号编制。 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企业或参照《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编制分类方案的单位,可填写类别特征代码 。案卷目录号应根据全宗内档案整理状况设置。可按不同时间,不同组织结构,不同保管期限,不同专题或不同载体形态设置案卷目录号。每一案卷目录所含案卷数量一般以三位数为宜。即,案卷目录内案卷数量不足1000时,一般不另立案卷目录,亦不另编案卷目录号;案卷数量超过1000时,一般应另立案卷目录,并另编案卷目录号。在一个全宗内不应有重复的案卷目录号。目录号是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档案类别代码标识。不同级位的类别之间可用间隔符“●”分开。不产生误解时,省略间隔符。
1、一级类目的目录号采用其类目中有代表性的一到二个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编写。即W代表文书档案;Y代表业务档案(如果一个单位的业务档案门类很多,可以分别用Y1、Y2、Y3等标识);J代表科技档案;K代表会计档案(报表K1、账本K2、凭证K3);X代表音像档案;D代表电子档案;SW代表档案实物。
2、采用阿拉伯数字“1”、“2”、“3”分别表示“永久”、“长期(或30年)”、“短期(或10年)”三个不同的保管期限。
3、目录号编制示例
业务档案 目录号 y1 代表永久类的业务档案;Y2 代表长期(或30年)类的业务档案;y3 代表短期(或10年)类的业务档案。
(三)案卷(件)号、页号
1、案卷号是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案卷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目录内的案卷按排列次序流水编号,不应有空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也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每一案卷目录内的全部案卷只应编一个流水顺序号。如一个目录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案卷流水顺序号时应重新编案卷号或分设案卷目录。以“卷”整理的文书档案、业务、科技档案分别在同一保管期限内依次编写案卷号,再以案卷为单元依次编写件号(填写在顺序号栏)和页号。会计档案中的财务报表,账本,凭证、其他按“大流水”形式编写案卷号,在每一个案卷内编写页号。
2、件号即归档文件的排列顺序号,它是反映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和固定归档文件的排列先后顺序的重要标识。分为“室编件号、馆编件号”。室编件号是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从“1”开始编写的顺序号,每一件内编写页号。馆编件号是指归档文件移交进馆,重新鉴定、整理、排列后编制的顺序号。音像、电子、实物档案按类从“1”开始编写件号。
3、页号是填写卷内文件材料所在之页的编号。页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卷内文件各页按排列次序流水编号,不应有空号。
四、档案整理的质量要求:
(一)组合(卷)要求;以问题为主,兼顾其它特征,使文书材料之间的联系紧密,分级适当,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度不混,保管期限准确。
1、齐全完整。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一个问题的构件不能缺漏,字迹材料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收集工作应立足本单位,注意业务部门形成的反映专业职能活动的文件材料的收集;重大活动事件材料的收集;文电合一;底稿随印件一起收集。若底稿是直接在计算机上起草的打印件,则一般只要收集发文稿纸与印件,其中发文稿纸上除了领导签发外还需加盖单位公章以示效力。若计算机打印的底稿上有领导的重要修改或批示,应收集与印件一并归档;有重要领导批示的办文单应随正文一起收集归档;附件随正件收集归档;关于同一问题的请示和批复应一起归档。
2、分类科学。全宗内档案整理采用统一的分类方案,分类层次清楚,类、项、目概念明确,并列的类别之间界限分明,不互相交叉或重合。
3、保持文件内在联系。
A.时间联系。要求区分年度,不同年度的文件不得混淆,一份文件有多个时间特征的.分年度时.以文件签发日期(成文日期)为准,据以判定文件所属年度。计划、规划、总结、预决算、统计报表以及法规性文件等内容涉及不同年度的文件,统一按签发日期(成文日期),电报以发出日期,判定文件所属年度。遇到某些特殊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1)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放在复文年度;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度;多份文件(如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行政介绍信等)作为一件的,可标起止时间;跨年度的规划、计划、预算,放在文件内容针对的第一个年度;跨年度的总结、报告、决算,放在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结束的年度;跨年度的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的年度;法规性文件放在公布或批准的年度。(2)按专门年度(如教学年度)形成的文件,放在专门年度组卷。(3)没有标明落款日期的文件材料.应通过对照等手段考证文件的准确日期或推断近似日期,据以按年度合理归类。(4)临时性机构,存在时间不长(两年以内),文件材料较少.形成的文件可以不分年度.放在工作结束年度归档;如果每年文件数量较多亦可分散在各个年度内归档。
B.来源联系。要求区分级别,将上级机关、下属机关、平级机关和本单位的文件分别组卷。对有密切联系的上、下级文件,如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属机关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应与本单位的文件放在一起组卷。
C.内容联系。要求保持卷内文件内容的单一性和内容相近的文件之间的联系。党政工团和业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管理性、业务性、规范性文件和调研材料等,一般按问题进行组合。同一个问题、一次会议、一项工程、一个案件的文件以及正件与附件、正本与底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被转发件放在一起组卷。文电应合一组卷。单一问题的文件数量少时,可将内容相近的其他问题的文件合并组卷。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如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影片、电脑软盘等与内容相关的文书档案统一整理编目,分别存放,并在目录中加注说明。在按问题分类时,文件归档应按其主要内容有规律地进行,并保持连续性,某个内容的文件在去年放入哪类中,今年亦归入同一类中,不要根据一时的需要随便更改,以免给将来的查找利用带来不便。
4、正确划分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立档单位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文书材料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A、文书档案根据国家档案局2006年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和立档单位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文书材料按永久、定期(30年、10年)二种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1)永久保存的文件有以下八个重要方面:一是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这一条从文种的专指性上理解,可以细化为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是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本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主要指本级党代会、人代、政协会、经济工作会、纪检会及本机关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党组(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重要的专题工作研讨会的文件材料。 要因机关性质来比较,对本机关只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活动都算。比如本机关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人事任免、评先、组织简则、人员定编、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三是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主要指本机关形成的年度或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规范性文件、重要业务事项的文件、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大事记、组织沿革、综合性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四是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报告、总结、结合性统计报表等。五是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是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是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主要是指法律、法规、条例、业务标准、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八是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把握机关文件材料重要性和一般性,是否永久保管,要从机关职能活动规模大小、归档层次、影响力、产生的文件材料是否具备政策性等诸多因素来考虑。(2)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是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主要是指本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能活动形成一般性的规章、办法、意见等文件材料。二是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三是本机关形成的有关事务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等一般性文件材料。四是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包括工作计划、总结、专题调研材料等。 五是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批示。一项系统工程,是分阶段进行的,那么在各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只能当成一般性的业务。至于一般性的工作报告、总结、统计表,是指机关各部门自己形成的,仅反映一个部门或一个方面职能活动的文件材料。六是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包括一般性的会议文件材料),这一条几乎大多数机关都有,虽是普发性的,但不是事物性的,而是需要贯彻执行的。七是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在这一条中提到上级或同级,不一定是本机关的主管业务,但又需参照执行,比如财政、人事、劳动等部门制发的调资、劳保、福利、差旅费报销、税务、职称、计生等文件材料。八是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九是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含长远规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以上定期保存的9条中有7条使用了“一般”这个词。把握文件材料的“一般”要看文件材料涉及的问题是否常规性、技术性等方面的问题。(3)根据本单位的保管期限表,对当年归档文件进行分类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原则上不要将多个保管期限的文件混在一起。二是应从一个问题或一组文件的重要程度划定保管期限,不要孤立地按单份文件的重要程度来划定保管期限。如全县教育工作会议材料,除了先进事迹是30年,其余都是永久,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个先进事迹也做永久。我县统一规定重大活动、主要工作职能会议材料成套性集中,全部定为永久。三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文件永久从严(政策法规、方针性文件),部分重要的可定为30年,其他都是10年。四是本级内部科室加挂县机构牌子,期限提高.五是本级简报30年。外形要求
1、装具要求。
(1)采用由县档案局统一监制的规范化的档案卷皮夹、文书档案盒、科技档案盒、照片档案盒、会计凭证盒、会计账簿盒、会计报表夹、归档文件目录纸、卷内文件目录纸、归档文件目录索引、案卷目录纸、会计档案登记清册、会计档案卷内目录、科技档案目录、案卷目录夹、全引目录夹、归档文件目录夹等装具材料。
(2) 购置合适的装订工具。比如用于装订“案卷” 的手枪式电钻、装卷时用于固定档案不动的夹子(4个以上),以及剪刀、棉线、浆糊或胶水。
用于装“件”的小型缝纫机、打孔机、塑料螺钉、不锈钢夹等
用于起订书针的起订机
2、填写案卷或档案盒封面要求。立档单位名称应用毛笔书写或刻章盖印,其他项目应用钢笔(上黑色墨水)按规定逐项填写清楚,字迹工整、清晰,也可以刻章盖印。
3、案卷或文件装订要求。案卷或文件的装订主要是为了固定"件",使其便于保管和利用。在装订前,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或进行字迹加固处理。文件的修整,复制要在保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须去掉卷内文件上的订书针、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对于装订成册不便拆封的书籍,刊物等,金属物已严密封装在其中,且拆钉会损坏原貌,不须拆钉重装。装订应结实整齐,不压字,不掉页,不倒页,不损坏文件,不妨碍阅读。对大于A4纸型规格的报表、图样等文字材料,应按照A4纸型的尺寸加以折叠,尽量减少折叠层粼、折痕处应尽量位于字迹之外。对于小于A4纸型规格的介绍信等文字材料,应将它们粘贴在A4纸上。空白纸张抽除。
(1)单份文件装订。装订前应将“件”内的各页按一定方式对齐。采用左上角装订的,应将左、上侧对齐;采用左侧装订的,应将左、下侧对齐。永久保管的卷内文件应逐件用三孔一线的装订方式,如果文件页数多,可以装在文件左侧的正中间,如果文件很薄,可以装在左上角,也可采用缝纫机轧边等方式,装订时以文件的左侧为装订边。30年保管的文件用塑料螺钉等形式装订,五页以下可用胶水粘贴左上角。10年期限的文件,可不拆钉,保持原貌。装订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与补充说明正文的文字、图表、数据等附件为一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与复制件或手抄件为一件(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附件页数多,也可各为一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处理单(指有领导签具意见)应与正文作为一件,文件处理单在前,文件在后;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外单位的来文与本单位的复文为一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本单位向同级或上级机关的去文与这些机关的复文可以各为一件,但须排列在一起;会议文件每份文件为一件,会议记录原则上一次会议记录为一件,但装订时可以以原来的的本为单位装订;报表、名册、图表、介绍信类文字材料应按其原装订方式,一册(本)作为一件。未装订的式样同一的表格,以一定的单位(如部门或时间等)组合,可装订在一起作为一件,如先进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统计年报等;介绍信一般一份为一件,若单位一年形成的介绍信数量较多时,也可结合其它特征划分成若干件。
(2)整卷装订的案卷,装订前应将“卷”内的各页按一定方式对齐。文件纸张相差不大的(如学籍档案)应将右、下侧对齐;文件纸张相差太大的为了保证档案装订后不掉页,可只对齐左侧、下侧。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结头放在文件的底部、卷皮之内。
(3)不宜装订的历史文献、珍贵档案、图表、照片等,则装入档案袋或档案盒内。 (三)排列编目要求归档文件的排列是指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根据一定的方法确定文件先后次序,并使这种系统化的次序固定化的过程。一般按级别、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事由是指一件具体的事,一个具体问题,或一段较紧密的工作过程等等。如申请一项拨款、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文件、统计报表、刊物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会议记录排最前。上级来文集中排列在本级归档文件之前,同级文件排列在本级文件之后,再排下级。上级文件按同一文号集中排列;本级文件按综合、政工、业务、行政事务、其他(或党群、行政、业务、其他)的事由顺序排列 。
1.同一事由的归档文件排列内容单一或同一事由的案卷或归档文件,可按文件作者、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或者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一般可按上级、本级、同级、下级排列。不同级别内再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或重要程度排列;综合类文件排列,按会议记录、综合性会议材料、计划、总结、汇报等顺序。 2、不同事由的归档文件排列. (1) 按不同事由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这种方法只需将不同事由的文件,按其形成时间或办结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而不考虑其他因素,这种方法比较简单,较使用于实行“随办随归”的机关。如一个作者,几个问题的文件,就先按问题后按时间排列。 (2)按事由的重要程度排列。即将主要职能活动形成的文件排在前面,其他工作形成的文件排在后面,或将综合性工作排在前面,具体业务工作排在后面。如县档案局永久文件先排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全县档案工作会议材料、综合性年报,再排政工方面的人员任命、增加工资、职工退休、干部、党员花名册、年报等,然后是业务方面的民生档案工作意见等。 (3)按事由具有的共同属性分别集中排列 a 、一个事由,几个作者,可先按作者,再按时间排列。例如人事工作文件,可先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调配、职称评定、劳资、出国审查等问题所属的不同事由形成的文件分别集中到一起。 b、一个事由,几个地区,可先按地区,再按时间排列。如基层上报的工作总结、统计、年报、花名册。 c、非诉讼案件材料,按决定(或批复)----报告---调查旁证----个人交代材料等顺序排列。 (4)按文件的共同特征交叉组配排列。若一组归档文件,反映了不同的作者、不同的问题、不同的文种或不同的地区等,则可层层细分,分级排列。可按“作者----问题---名称----时间” 交叉组配排列。
3、 密不可分的文件应依序排列,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非诉讼案件的结论、决定、判决性文件在前,罪证、旁证等依据性材料在后。
4、对具有保存价值,但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归档的零散件,可采用将其排在同一年度、同一机构(问题)、同一期限的最后,或与相关的某件归档文件装订成一件,并在文件条目备注栏和备考表中加以说明。在实际工作中应尽量避免。
(四)编页号与盖归档章 卷内文书材料排列完毕后,要在文书材料中有字迹和图表的页面,一页编一个号,即页号。页号的位置,整卷装订的案卷,应在文件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编写页号;单份装订的归档文件,应在每份文件的右下角、背面左下角编写页号,我县规定每一份文件都需用铅笔重新编页号。整卷装订的案卷,如果文书材料与卷盒或者卷皮没有装订在一起,应在卷内文件目录右上角的小方框内填写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单份装订的文件,有文件阅办单的,编页号从阅办单开始。 盖章要求:归档章一般采用红色或黑色印泥,盖在归档文件首页上端居中偏右的的空白处,再逐件编写归档章有关项目。一个单位归档章加盖的位置应统一;归档章不要遮盖领导批示、收文章或文件内容;若归档文件前有文件处理单(或办文单),归档章可加盖在文件处理单(或办文单)上。归档章其格式与尺寸如下
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页数、盒号等必备项。
1、 全宗号:是同级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由县档案馆统一确定,未确定全宗号的在档案未进馆之前该号可暂不填写。如下图中的“11”是档案局的全宗号。
2、年度:是指文件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07”。
3、保管期限:是该归档文件保管期限标注。直接标明“永久”,“30年(2008年以前为长期)”,“10年(2008年以前为短期)”。
4、件号:件号为文件的排列顺序号。件号又分为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两种。 室编件号是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的排列顺序号。归档文件依排列顺序从"1"开始逐件编号,永久,30年,10年分别编顺序号。 馆编件号的设置主要是与档案馆衔接的需要,机关档案室不用填。
5、盒号: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
6、页数:每一份归档文件的页数。
7、机构(问题):是指作为分类方案类目的机构(问题)名称或规范化的简称。(我县这栏可以不填) 下图是已经填好的归档章样式:
(五)卷内文件或归档文件编目要求,编目是指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或卷内文件目录,编目应做到准确,全面,详细,深入,以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及计算机检索的需要。目录项目包括件号或顺序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或页号、备注七项。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 (长297mm宽220mm),我县统一印制成红色。各单位应在县档案局统一购置,不能用白纸印。填写归档文件目录项目时.应使用耐久的书写材料进行填写,且字迹必须工整,美观。永久、30年保管的档案要求用计算机打印目录,目录要求一式五份。一份随同档案装入档案盒,另四份应根据分类方案作目录汇编装订成册,以便查找和向档案馆移交之用。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首,归档文件目录放置在归档文件的最前面。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要求如下: 卷内文件目录和归档文件目录样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和归档文件目录的两个区别:
一是卷内文件目录第一栏是顺序号,卷内文书材料依其排列先后填写序号, 按照文件的合理排列,要求一份文件对应一条目录,一条目录对应一个顺序号。单份装订的案卷,其卷内文书材料的件号应与顺序号一致。顺序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案卷内文件材料件数的顺序,第二卷数字不能相连;归档文件目录第一栏是件号,填写室编件号。原则上一份文件编一个件号,登录时占据一个栏目。批复与请示、复函与发函、正件与附件、批转或转发和被批转或被转发件,应看作是一份文件的两个部分,只编一个件号;但请示、来函、附件、被批转(转发)文件的标题可以另外占行书写。同一份文件的不同稿本,只编一个件号;重要文件的定稿、草稿与历次修稿稿只编一个件号,但可以分别占一行登录。件号的编写应在同一个保管期限下、在同一年度内从“1”开始逐件流水编制,同一年度内盒与盒之间的文件件号必须相连。
二是卷内文件目录第六栏是页号,填写卷内每份文书材料的起始页号,卷内最后一份文书材料应填写起止页号,止号要与文件最后页的页码相符。每卷档案都从“1”开始按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依次编写。归档文件目录第六栏是页数,填写一件文件的总页数,用于统计和核对。双面有字的记2面,空白页不计数;来往文书、正本与定稿作为一件时,应将构成该件的各文件页数相加作为该件的页数。为便于管理,永久、30年保存的档案,我县统一要求每件都编页号,每件按件内纸张排列顺序从“1”开始编写。 不管是页数还是页号,页码的编写都是双面有字的记2面,空白页不计数。以案卷为单位整理的页码编在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以件为单位整理的页码编在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下角,打印件已经编有页码的可不并再编,有底稿的文件页码接着正稿后面的页码数字编写。
(2)责任者:是指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责任者一般应按文件照录,可写通用的简称,如“邵东县教育局”,不能使用“本局”等含义不明,难于判断的简称。联合发文填主办者和“我”(我指立档单位名称)。如有多个责任者,可写前三个,后加“等”字。对于领导人讲话或以领导人名义发布的文件,责任者可填写领导人姓名,但必须用“( )”标出领导职务;未署责任者的文件,编目时应考证清楚一并填写。另外注意,文件制发者是原作者,而不是编印者或翻印者。花名册、介绍信、介绍信、报道证、招聘表、工资转移证、农转非存根的责任者一律为文件中印章所指的批准单位。无批准单位印章的以填报单位所写字样为准。
(3)文号:填写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 文号一般由机关代字、年度、顺序号三部分组成,填写文号要照实抄录,不能随意删减、省略、落字。如有明显错字,注意改正。可用三排编写, 文号中的年度要用[ ]括起,如“邵档发[2008]10号”。 少数文号中出现无字号、无年度而只有数字号的情况,注意有则有,无则无。文号栏内不得填写刊物名称、期次、文件材料的件次,诸如"会议文件之一"或"某刊第几期"等。
(4)题名:即文件标题,填写目录中的题名应将责任者、问题、文种三个部分照实抄录。目录中的文件题名要写全,不能随意删减、省略,要做到一字不落。明显的错字,注意改正。目录题名中如漏了《 》和“ ”的,要增补。目录题名中的单位名称不能省略,必须以公章为准,做到一字不落。填写题名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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