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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档案管理系统

时间:2023-01-30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建筑档案管理系统

城建档案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城建档案可视化管理信息系统几乎覆盖了城建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和大部分工作环节,扩大了城建档案的应用范围。系统的主要功能如下:1 城建档案自动编目和可视化图文互检索 城建档案自动编目和自动检索是最早出现和最常见的应用类型。自动编目的主要作用是在对档案机读目录的处理基础上,实现定期或定任务自动编辑公布档案目录,是城建档案部门依法管理和为用户批量查找城建档案的重要手段。自动检索则主要是为利用者提供实时性的联机档案目录检索服务,用户可以快速找到所需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空间信息的可视化使用户可以直接从地理位置上快速找到所需的城建档案,或从城建档案的管理信息快速查看所需的建筑的地理位置,距离、形状、面积和毗邻之间的关系等空间信息内容。2 城建档案实体原文存储、显示与管理信息互检索 当城建档案机构具备了对大量图形或文本的数字化信息存储能力后,系统可实现对城建档案原文信息的存储和检索。城建档案实体经过扫描后可按两种方式存储,一种是扫描直接获得的档案的图形信息,一种是经过文字识别获得的档案的文字信息。这两种方式都实现了对档案原文的存储与检索,不过功能上有所不同。图形方式反映了档案的原貌,更适用于带有手迹或图表的档案信息处理。文字方式则可支持针对档案内容中的字、词进行的档案自动检索,或进行文字编辑。本系统实现了城建档案的空间信息、属性信息、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和城建档案原文实体信息互查询。从任一种城建档案信息都可以快速地查找出全部相关信息,实现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的综合利用。3 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管理城建档案可视化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执行城建档案管理业务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统计等环节的管理应用。其中最重要的是执行城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对城建档案收集方式、内容,城建档案的著录方式、内容等实行国家标准或建设部标准。在系统可视化的业务流程监控下,对城建档案的业务处理环节和每一份档案的处理过程可以实时了解掌握。城建档案利用管理是日常业务之一,系统应用较广泛的是城建档案自动借阅管理和统计。城建档案自动借阅管理应用的主要作用是对利用工作中涉及的利用登记、审批手续、检索、调卷、归还、利用情况统计等进行自动管理。可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自动统计可以实现对馆藏档案数量、利用、编研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对城建档案馆工作的状况进行评价。 4 城建档案编研与辅助决策城建档案可视化管理信息系统快速查询检索档案信息是城建档案编研辅助决策最基本的手段。城建档案可视化信息管理通过执行空间分析与统计进行量化分析,空间信息的分窗口分层显示和图形编辑绘制等系统功能更好地分析提取专题编研信息进行辅助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决策。5 Internet城建档案信息利用城建档案可视化管理信息系统可以使城建档案的空间信息、属性和档案管理信息在Internet上发布与查询,只要有网络通达的地方都可以使用计算机中的IE浏览器进行上述城建档案信息的查询检索,或者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上述城建档案信息的发布,真正做到城建档案的信息为大众生活和全社会利用。本系统采用SuperMap IS作为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平台。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介绍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是以建设部最新颁布的各项城建档案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为开发依据,实现对各级各类城建档案信息的可视化管理、利用以及业务指导等各项功能,可作为各级数字化城建档案馆的通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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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的管理系统排行榜

有很多啊:
1、建筑人企业管理系统:使用于建筑企业证书管理,项目管理、人员证件管理等 2、万能档案管理系统:主要用于档案管理
3、深圳和谐万维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软件系统:综合办公性强 4、朗新天霁人力资源系统:HR管理软件,辅助合同管理板块 5、I人事:HR管理软件,辅助合同管理板块
6、建软科技:主要是电力、通信和港口的
7、建筑人:专业建筑行业的证书、合同、项目管理软件

如何建设有效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如何建设有效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一、信息系统建设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
1.管理便捷、节省物力和人力。建设档案管理的信息系统,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档案进行分类别、分区域、分段和分期的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有利于实现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在企业单位中,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手段,节省了物力和人力,管理更加便捷,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提高。
2.实现存储信息化和管理自动化目标。其一,实现了编目整理的自动化,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优化档案管理系统。其二,档案信息和文件统计更加自动化。计算机技术可以准确、快速地统计出档案的数量等各种数据,对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统计,加快了档案统计工作的进度。其三,检索更加自动化,同时,检索达到全面、准确。
二、 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期间存在的不足
1. 人才建设存在的不足。受档案工作人员知识素养、技术能力、专业背景的影响,使得工作过程中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用户需求等理解存在误区,影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也无法对用户需求进行分析,导致用户的参与度低,双方无法进行交流,用户的众多需求无法在系统建设期间实现。这一问题的出现,主要是企业单位人才不足,企业单位缺失专业性和复合型人才,对现有人才也没有再教育和培训,以致影响企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
2.档案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企业单位档案人员,无法很好地掌握和应用现代化技术,如数字图像扫描方法、复印机应用技术、光盘和网络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等,使得其在工作过程中,无法适应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以致影响对信息的加工和信息的处理。同时,档案工作人员掌握检索技术的能力不足,也无法与各个图书馆建立联系,严重影响系统的实际应用。
三、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注重人才培养和建设,为系统建设储备人才。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专业性要求严格的岗位,要求工作人员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明确自身的职责,忠于职守并爱岗敬业,也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科学知识,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等。为了更好地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建设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单位要注重人才培养和建设,明确教育培训目标,对工作人员进行科学知识、专业知识、道德素养、操作能力等培训,这样才能完善人才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更好地投入到档案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自身也应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在工作期间,不断学习,寻找差距,迎头赶上。工作人员要善于观察和总结,不断丰富文化知识素养,尽快掌握工作需要的先进技术,使自己的能力满足岗位需求。
2.探索完善档案信息管理方法。数字图像扫描方法、复印机应用技术、光盘和网络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等,均是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掌握的,在掌握这些不同技术基础上,系统建设人员可大胆探索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方法和全新的管理模式,掌握先进的档案信息的传播、加工处理和检索等技术,构建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明确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的新标准。加强与其他档案馆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建立合作关系,各个档案馆分工合作,共同建立档案信息等资源共享平台。
3.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目标。标准化、规范化的档案管理,是衡量一个企业单位管理水平和业绩的主要指标。实现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是保证档案管理和档案资料完整化的基础。所以,在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期间,要倡导标准化与规范化管理目标,信息文件在立卷后及时归档,明确文件立卷和归档的重点,而后合理地分工,依据以本单位为主的档案管理原则,实现本单位文档资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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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如何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做好历史建筑的确定、挂牌和建档,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不拆除和破坏历史建筑,不在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建高层建筑。

通知要求,一是要做好历史建筑的确定、挂牌和建档。要加快推进历史建筑的普查确定工作,多保多留不同时期和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要注重城市近现代建筑遗产的保护,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清单和历史建筑档案,对历史建筑予以挂牌保护。

二是要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支持和鼓励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要采取区别于文物建筑的保护方式,在保持历史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风貌等特征基础上,合理利用,丰富业态,活化功能,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展示和文化传承价值。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鼓励各地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探索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的规划标准规范和管理体制机制。

三是不拆除和破坏历史建筑。各地应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严格保护,严禁随意拆除和破坏已确定为历史建筑的老房子、近现代建筑和工业遗产,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

四是不在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建高层建筑。在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其他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禁止在对其历史风貌产生影响的范围内建设高层建筑和大洋怪的建筑。新建建筑应与历史建筑及其历史环境相协调,保护好历史建筑周边地区的历史肌理、历史风貌,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在2017年底前上报通知的落实情况并将适时组织督查。

希望通知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证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销会议费用。
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3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往来的文书。
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平时归卷
第十九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二十二条 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六条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引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电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此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三十条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自己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日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自己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三条 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第三十四条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卷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 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他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 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1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 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他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损失。
2.接受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 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第八条 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室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
第九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 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 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结实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 编制格式。
1.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 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 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 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 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 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 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存的声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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