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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管理系统

时间:2023-01-30 作者:老师 来源:网络 点击量:

学籍档案管理系统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网址是教育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建立

1、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2、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3、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4、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教育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查询 学生学籍学历查询平台

全国学籍档案管理系统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学信网。学信网是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可查询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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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学历时,分四种类型,除本人查询和当年毕业生外,都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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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本人查询:注册学信网帐号,登录学信档案,即可查询本人学历。

二是零散查询:在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当年毕业生免费。

三是单位会员查询。单位在学信就业注册并充值后即可多条查询。

四是单位批量查询。通过提供批量数据或专线接入等方式可进行批量查询。

1、在电脑的桌面找到浏览器,输入学信网几个字,点击搜索,之后你要找到学信网的官网,点击进入官网网站界面。

2、上面会有很多信息,学籍、学历、考研、高考、征兵等等相关信息,你可以根据自己要求点击进入,我这里以查找学籍和学历,查找到你的毕业编号为例。不过首先要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3、在界面上进行注册,注册后直接登录。在出现的界面上,你可以看到学籍、学历的栏目。

4、学信网里面要打印学历证明是需要付钱的,通常是2元,现在不知道还是不是。如果只需查看就不用了。

5、点击高等学籍图标,会进入你的学籍信息界面。上面有你的各种学籍信息。

6、在界面的左边找到学历的图标,点击进入学历界面,进入后,你可以看到自己的学历编号。

兰州理工大学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属于什么系统

学信网系统。兰州理工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为了方便管理学生的学籍,使用学籍档案管理系统,也就是常说的学信网系统,使用该系统更方便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

如何导出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档案表

具体步骤如下:

1、可以导出的,首先,登陆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如下图所示。

2、进入学籍系统后,点击【学籍管理】,如下图所示。

3、点击【学籍管理】后,点击下面的【综合查询】,如下图所示。

4、点开【综合查询】后,点击【学籍档案查询】,如下图所示。

5、点开【学籍档案查询】后,点击右上角的【查询】,如下图所示。

6、点击右上角的【查询】后,可以看到全校的学生信息后,可以点击右边的【导出Excel】。可以把左面的出生日期、年级、班级信息选中点增加到右面,如下图所示。

7、当然也可以双击要添加的家庭成员姓名、联系电话到要导出的信息里。点击确定就可以开始保存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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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定保存文件位置。点击【保存】即可,如下图所示。

河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http://zxx.haedu.cn/

河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省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

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国家、省和本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

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直管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配合省、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省、市直管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的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学籍建立

第四条 小学和初中均实行秋季招生、入学。

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小学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第五条 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建立学籍。

第六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信息。

第七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八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九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学校应保留第六条(一)、(二)、(三)、

(五)款纸质档案。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 学籍变动

第十一条 转学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跨省、市、县(市、区)迁移或在本县(市、区)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因公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居住地跨省、市、县(市、区)迁移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流入地就学的。

(二)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审批过程在网上完成。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

(三)转学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办理。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不按规定时间或条件进行审核操作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系统可进行强制干预。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责令学生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第十二条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

第十三条 休学、复学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休学:

1、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3、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休学的。

(二)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

(三)休学期限一般为1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限,经学校审核,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继续休学。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即可复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及时督促学生复学,督促无效的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学生复学。

学校对准予复学的学生,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就读年级。

(四)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义务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 退学 辍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责令学生停学、退学,不得开除学生;

(二)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防止学生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应及时采取措施,努力使其复学。同时将学生辍学情况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 留级、跳级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责令学生留级。

义务教育一般不允许跳级。德、智、体、美等方面特别优秀、且具备超前学习能力确实需要跳级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提出跳级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签章,

上传学校签章后的跳级申请电子影像件,经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以跳级。跳过年级视为受完相应年限的义务教育。跳级不能跨学段,且限于本校范围内。

第十六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失踪或被刑事拘留等原因离校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不得取消其学籍。

第四章 学籍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正常升级、转学、升学学生的学籍档案转接,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十八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义务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二十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学籍管理员必须熟练掌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籍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学籍信息采集的基本要求、学籍变动操作方法、保密要求等。

第二十二条 学籍管理员应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保持相对稳定。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信息,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非经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

第二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细则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违反本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擅自更改或处理学生学籍信息的;

(九)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籍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

学籍管理系统论文?

高校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对于成人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新形势下学籍管理成人教育论文

一、成人教育学籍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接受继续教育的学生在年龄、资历、文化素质等方面差别较大

特别许多成教学生身兼学业与工作两项,管理范围大,牵涉面广,难度增加。为适应成人学生的实际情况,学生日常管理及教学活动各个环节的实施,不可能像普通高等教育那样集中;为适应社会需求,继续教育专业设定较灵活,课程变动大。

2.学籍管理过程呈现间接性,响应速度慢

成人教育的学生分布在社会各个工作岗位上,采取走动式上课模式,虽然每学期都定期集中授课,但时间短,主要靠学生业余自学、复习完成知识的积累及课程的考核。为此,学籍管理工作往往衔接不上,易中途中断,无法继续进行。另外,许多继续教育的分校及教学点承担了成人教育的招生、学习、学籍和教学等管理工作,管理过程实际为非直接性的远距离管理。

3.领导不重视,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部分学校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管理工作,缺乏对新形势下学籍管理工作的认识。未配备专职的学籍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业务培训较少,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得不到提高,忙于应付日常工作,学籍管理效率不高。另外,学籍管理的相关硬体设施跟不上,由于人力、经费投入不足,计算机系统未能及时换代升级,管理工作未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资讯化,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成人教育发展的时代要求。

二、新形势下完善成人教育学籍管理的对策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

学校要重视、加强对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原则上成人高校应由一名副校长分管学籍管理工作,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职能部门要有一名副院长主管学籍管理工作。同时,成立学籍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硬体调协设施、安排责任心强并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的管理人员专职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并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学籍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和完善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实施办法

学校要积极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学籍管理档案、精神及制度制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出实施细则、工作程式和执行模组。从制度上规范学籍管理的行为,从程式上严把学籍管理的质量,从执行模组中提高学籍管理的水平。通过学籍管理,使学生的个性与潜力在可能的范围得到充分而自由地发展,从而调动成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其快成才、成好才。

3.加强与教学点的合作与管理

继续教育的招生、日常管理及课程的实施等工作大部分在相关教学点中完成。为此,继续教育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的成人教育学院应加强与各教学点的日常沟通及管理,在招生、日常管理、学籍管理等方面建立长效的互帮互助、对口管理的机制,既成为各教学点的上级管理、统筹部门,又与各教学点有兄弟院校似的关系。制定切实可行、有章可循的相关考核、管理机制,定期举办培训会、交流会,加大对教学点的培训及指导力度,实现学校与教学点的共赢发展。

4.创立和完善多层次、多规格、全方位的学籍档案管理机制

建立以人为本的学籍管理理念,以学籍管理条例为准绳,适应成人教育特点,创立和完善多层次、多规格、全方位的学籍档案,如建立新生入学档案、学籍卡档案、毕业生名册档案、学员成绩档案、学员个人档案等,分门别类,各尽其用;档案实行学校集中管理的原则,方便学员,方便管理,高效做好学籍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5.加强学籍管理人员的培养

采用校、院教学点二级管理体制的学校,每年都要定期开设一些研讨班、短训班,对二级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有关学籍管理的管理规定,掌握相关政策法规;聘请专家,开设计算机应用技术、网路应用技术、成人教育学籍管理系统的应用、沟通与管理等讲座,提高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及沟通管理水平。随着社会对教育要求的提高,国家对继续教育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成年人通过成人教育阶段的学习增强能力、丰富知识、提高技术和获取相关专业资格,或改变自己的职业发展发向。为此,成人教育应当与时俱进,顺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大力完善学籍管理工作,从而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为在和谐社会下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范文二:成人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学籍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1.报名注册不及时

各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学生通过成人高考并被录取,但因为工作忙没时间、对制度认识不清楚、经济不宽裕、不想读了等各种原因而不能按时报到,有的是放弃了入学、有的是逾期后又申请入学等,使得学籍注册难以管理。

2.学籍异动不规范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与普通全日制学生相比,转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发生更为频繁,且学生由于远在异地、不了解制度要求等原因甚至不履行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这给教学工作和学籍管理造成很大不便。

3.无故缺课、缺考

成人学生边工作边学习,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经常发生学生不来上课、不参加考试、电话联络不上等情况,以后又要求补考,不想留级,这就使得管理工作无法规范化执行。

4.考前拼,考后混

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年龄分布差异大,有的年龄在五十岁以上,只是为了评职称或方便退休安排等原因,“混文聘”的心理在成人高等教育中时有存在,学生态度散漫,不尊重教师,不主动学习,甚至有打架闹事者,这使得学籍管理工作变得复杂。

二、加强和完善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的具体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实际,提出四点对策:

1.端正态度,明确责任

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有着专业的管理机构、教师队伍和广大的生源,学校应严抓管理,树德育人,从管理者、教师做起,建立一支以捍卫教育、服务学生为宗旨的专业队伍,端正态度、明确职责;同时,应较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除了文化课,教师应将学习的重要性、尊师守纪等要求传达给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之消除“考前拼,考后混”的思想,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制定制度,严抓落实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学籍管理制度应顺应社会的发展有所创新。因此,制定严格而又符合工作实际的管理制度,是做好学籍管理工作重要保障。学校应从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学籍、学习管理、学籍异动到毕业管理各个环节制定出明确的制度要求,并编入学生手册,使得每一位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都能清楚明确学籍管理的具体程式和相关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这样才有利于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执行。

3.加大宣传教育,做好咨询辅导

学籍管理中的很多问题,多数是因为学生、教师或管理者对国家、学校的制度要求不了解而造成的,因此,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学生提供一个便捷的咨询辅导平台,如报考指南、专业选择辅导、学籍异动咨询等,这样就会给后期的管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烦扰。

4.优化管理手段,基于WEB系统实现资讯化、云服务

计算机已逐渐成为办公的必备工具,“无纸化”的时代已经来临,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从烦琐复杂的手工抄写的模式中脱离出来,利用基于WEB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将校生资讯管理、学生成绩管理、毕业生资讯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查询统计以及程式码管理等功能分别植入系统,从而将替代传统的手工劳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管理许可权、优化管理结构;促进学籍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安全性;促进教学服务的公正和公平等优势。从而提高工作的准确性、便捷性和高效化,实现真正的“无纸化办公”。具体功能如下:1程式码设定:包括学校、教学点、专业、班级、层次、学习形式等程式码的设定。2在校生资讯管理:包括新生资料汇入、在校生学籍资讯查询、学籍异动等。3教学计划录入:包括本年度各学期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等。4学生成绩录入、查询、修改及学生成绩资讯统计。5毕业生电子资讯管理:包括毕业条件设定、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学历资料汇出及列印。6学籍学业表的生成及列印。

三、小结

总之,根据成人高等教育特点,各学校应加强和完善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保驾护航,发挥成人高等教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特色作用,为国家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培养出更多的合格人才,做到“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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